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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联泰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88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0号文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公开发行了3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9,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0号文同意,公司3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2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泰转债”,债券代码“113526”。自2019年7月29日起,“联泰转债”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的股票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8月10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联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11元/股)的130%(7.94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联泰转债”的赎回条款。

  2020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考虑到“联泰转债”自2019年7月29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目前公司账上资金已有相应支出安排,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建设项目的支出,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联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联泰转债”。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89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28日  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28日

  至2020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 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 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8月21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联系人:林锦顺

  电话:0754-89650738

  传真:0754-89650738

  邮编:515041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87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融资提供股权质押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持有的衡南县湘建泓泰环保责任有限公司9%的股权为衡南县湘建泓泰环保责任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质押的相关事宜及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股票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8月10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联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11元/股)的130%(7.94元/股),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联泰转债”的赎回条款。考虑到“联泰转债”自2019年7月29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目前公司账上资金已有相应支出安排,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建设项目的支出,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联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联泰转债”。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不提前赎回”联泰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9”)。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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