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0—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0-019号公告)
同意聘任周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0-02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附:个人简历
周勇 男,汉族,生于1976年9月,籍贯:四川合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
2003年10月至2006年6月,任重庆天泰铝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6年6月至2009年9月;任重庆涪陵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2009年9月至2011年5月,在重庆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工作,先后任审计专责、财务部主任助理;2011年5月至2011年8月,任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财务资产部副主任;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任重庆智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任重庆渝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8月至2019年2月,任国网重庆电科院财务部主任;2019年2月至2020年6月,任国网重庆南川供电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秘代行人。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2020—019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周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周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周勇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具备任职条件。
周勇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电话:023-72286655
传真:023-72286655
电子信箱:zhouy@flepc.com.cn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附:个人简历
周勇 男,汉族,生于1976年9月,籍贯:四川合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
2003年10月至2006年6月,任重庆天泰铝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6年6月至2009年9月;任重庆涪陵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2009年9月至2011年5月,在重庆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工作,先后任审计专责、财务部主任助理;2011年5月至2011年8月,任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财务资产部副主任;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任重庆智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任重庆渝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8月至2019年2月,任国网重庆电科院财务部主任;2019年2月至2020年6月,任国网重庆南川供电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秘代行人。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2020—020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及第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公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公司按规定于2020年1月1日期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项履约义务,按照各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相对单独售价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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