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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0-043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兴转债”将于2020年8月17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合兴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3.00元(含税);

  2、付息债权登记日:2020年8月14日;

  3、除息日:2020年8月17日;

  4、付息日:2020年8月17日;

  5、“合兴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6、“合兴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14日,凡在2020年8月14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年8月14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0年8月16日。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公开发行了595.7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合兴转债,债券代码:128071)。根据《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在合兴转债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公司将于2020年8月17日支付“合兴转债”的第一年利息,现将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兴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2、债券代码:128071

  3、可转债发行量:59,575.00万元(595.75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59,575.00万元(595.75万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19年9月16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19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6日

  8、可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0年2月24日至2025年8月16日

  9、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付息是合兴转债第一年付息,期间为2019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5日,票面利率为0.30%。

  (2)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4、“合兴转债”信用评级: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对“合兴转债”发行进行了评级,根据中诚信于2019年4月4日出具的《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9]G252-2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20年度,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对公司及公司存续期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于2020年6月24日出具的《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1484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合兴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19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5日,票面利率为0.30%,每10张“合兴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00元(含税)。

  对于持有“合兴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2.40元;对于持有“合兴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3.00元;对于“合兴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3.00元,其他债券持有人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8月14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合兴转债”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2号楼19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康春华、王萍萍

  咨询电话:0592-7896162

  传真电话:0592-7896162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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