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0-04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4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23,528,486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 发行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5587602
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赵泽宇、齐飞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5051166
邮箱:ECM_Bolt@cicc.com.cn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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