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就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晶光电”)提起的诉讼事项,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多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的合计1,333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不包含3起因原告未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被法院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的案件),诉讼金额累计人民币125,073,009.36元。
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8日、2018年12月6日、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28日、2019年5月10日、2019年6月21日、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23日、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1月28日、2020年1月9日及2020年6月10日披露了前期1,271起诉讼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2018-052、2018-055、2018-059、2019-008、2019-015、2019-027、2019-039、2019-040、2019-046、2019-057、2019-062、2020-001、2020-032)。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8月12日期间,公司新增收到62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人民币1,855,410.98元。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自2020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与1,015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起,至2020年8月12日,公司(甲方)新增与165名投资者(乙方)的代理律师签署《调解协议》,根据相关协议,经各方确认:
1、就乙方起诉的民事赔偿案件,双方同意经调解或撤诉结案,并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2、诉讼费由双方各担50%。
3、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计人民币8,065,278.52元(含诉讼费);乙方自行领取或授权其代理律师代为领取全部款项。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与1,180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其余153起案件中100起已撤诉,11起法院已出具一审判决,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其中,8起案件已生效,3起案件原审原告已上诉),42起案件(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7,345,800.63元)尚未开庭审理。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就自2019年4月19日至2020年3月27日收到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公司已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且该预计负债金额已涵盖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8月12日新增签署《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的22起案件,和解金额合计340,683.08元,该22起新增和解案件对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无影响。根据诉讼目前进展情况,公司已签署《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的案件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影响金额约人民币7,724,595.44元(具体金额以公司定期报告确定为准),由于剩余案件仍处于审理状态,未产生生效法律文书,故目前对公司利润影响金额暂无法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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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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