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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增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将自2020年8月14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B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增B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B类基金份额代码:009824),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B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将在销售渠道上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有所不同,具体销售安排由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本次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并据此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做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上述变更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开展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优惠活动内容

  自2020年8月14日起,本公司对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09824)的销售服务费开展费率优惠活动,优惠后的销售服务费率为0.02%。

  二、优惠活动时间

  自2020年8月14日起,结束时间本公司届时将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2020年8月11日17:00止。2020年8月1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7月15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525,164,581.10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88,912,220.4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3.10%,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收益分配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88,912,220.40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上述表决结果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议案获得通过,该决议自2020年8月13日起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8月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收益分配条款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自2020年8月13日起修改本基金基金收益分配条款,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将按规定相应更新。

  基金合同调整方案要点如下:

  托管协议调整方案要点如下:

  四、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08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自2020年08月17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由200万元调整为1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和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调整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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