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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1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67.00万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23),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600.00万元变更为11,467.00万元,公司股份数由8,600.00万股变更为11,467.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公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股票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2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2,912,275.55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200,074.20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经营和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实施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67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134,500.0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的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该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3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额度。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国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卫通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8,500万元。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生产经营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三年。该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顺利获得上述银行授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盟升科技、国卫通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情况

  1、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2、成都国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

  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担保余额为18,5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21.22%和35.33%。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4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科技”)提供16,948.25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向全资子公司成都国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卫通信”)提供17,635.74,万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本次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五年,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6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0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7,847,01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251,582.4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23)。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1、“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盟升科技,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盟升科技提供借款16,948.25万元用于该募投项目实施。

  2、“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卫通信,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国卫通信提供借17,635.74,万元用于该募投项目实施。

  前述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五年,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

  盟升科技、国卫通信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2、成都国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五、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盟升科技、国卫通信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盟升科技、国卫通信将分别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投资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5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3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6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0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7,847,01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251,582.4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23)。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明确保本约定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小,在公司可控范围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坚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6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9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留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8日

  ● 报备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二)经监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7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9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5号5栋1号楼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日

  至2020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议案3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3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0 年 8 月 31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5号5栋1号楼 公司七楼证券投资部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0 年 8 月 31日下午 17:00 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5号5栋1号楼 公司七楼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 028-61773081

  会议联系人:向静、唐丹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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