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 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20-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京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盛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689期
● 委托理财期限:3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0年3月31日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 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基本情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龙净水业”)闲置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注: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结构性存款或所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结构性存款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控股子公司龙净水业于2020年8月21日认购了盛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盛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689期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盛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与欧元兑美元汇率水平挂钩。欧元兑美元汇率水平,以2020年9月22日根据北京时间上午10:00彭博BFIX页面交易货币对MID定盘价提供。如果该汇率因故无法从上述版面取得,则该汇率由盛京银行遵照公正、审慎和尽责的原则进行确定。
(三)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同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购买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港交所上市公司(02066.HK),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1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余额的2.55%。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本次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0年3月31日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