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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以现场加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晓玲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明确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比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回避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提高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效率,经公司审慎决策,公司拟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比例进一步明确,具体为: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8,000.00万元股份与不超过132,000.00万元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100%。本次明确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涉及调整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总规模,不属于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关联董事宋晓玲、周军、操斌、张立、张强、黄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与可转债比例及调整可转债方案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可转换债券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回避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163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0]11号)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重组的所涉及的发行对象上限、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定价原则、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数量条款、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限售期安排等事项进行了调整。

  为提高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效率,经公司审慎决策,公司拟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案进行补充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关联董事宋晓玲、周军、操斌、张立、张强、黄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可转换债券方案无需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与可转债比例及调整可转债方案的公告》。

  四、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为2020年9月9日。(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48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向公司监事会成员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0年8月 20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监事会主席杨震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监事会独立意见。(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意见如下:

  1、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中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该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明确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比例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效率,经公司审慎决策,公司拟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比例进一步明确,具体为: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8,000.00万元股份与不超过132,000.00万元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100%。本次明确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涉及调整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总规模,不属于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与可转债比例及调整可转债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可转换债券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163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0]11号)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重组的所涉及的发行对象上限、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定价原则、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数量条款、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限售期安排等事项进行了调整。

  为提高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效率,经公司审慎决策,公司拟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案进行补充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可转换债券方案无需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与可转债比例及调整可转债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49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确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

  与可转债比例及调整可转债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业”或“公司”)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能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方案。2020年3月5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核发《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2号),本次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明确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比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可转换债券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明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比例

  为提高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效率,经公司审慎决策,公司拟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比例进一步明确,具体为: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8,000.00万元股份与不超过132,000.00万元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100%。本次明确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涉及调整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总规模,不属于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明确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比例的议案及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可转换债券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163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0]11号)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重组的所涉及的发行对象上限、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定价原则、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数量条款、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限售期安排等事项进行了调整。

  为提高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效率,经公司审慎决策,公司拟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案进行补充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可转换债券方案的议案及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可转换债券方案无需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5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 2020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注:以上销量数据为除自身耗用外销售量,销售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平均售价为不含运费、不含税价格。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均价为不含税价格。

  四、其他说明

  2020年1-6月,公司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坚持以“安全无事故、环保零处罚、成本争最低、用工实最佳、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改革、发展、内部管理”为主线,多措并举,围绕公司核心主业,大力推动重大资产重组,着力解决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加大产品市场销售,全面有序抓好生产经营,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力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行。

  2020 年 4 月 30 日,天能化工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并表天能化工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0-05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9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9日

  至2020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0 年8月22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天域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刘晶晶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三)登记时间:2020 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9:3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075                                     公司简称:新疆天业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故本年天业定01利率为0.30%。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坚持以“安全无事故、环保零处罚、成本争最低、用工实最佳、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改革、发展、内部管理”为主线,多措并举,围绕公司核心主业,大力推动重大资产重组,着力解决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加大产品市场销售,全面有序抓好生产经营,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力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天能化工股权收购工作,天能化工合并入公司报表核算,并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4,159.96万元,较上年同期208,954.27万元增长79.06%,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390,931.31万元下降4.29%;实现利润总额16,925.16万元,较上年同期7,035.10万元增长140.58%,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41,859.09万元下降59.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241.97万元,较上年同期5,322.68万元增长148.78%,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35,245.47万元下降62.43%。外贸出口聚氯乙烯树脂7.24万吨,烧碱11.26万吨,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1,249.34万美元,较去年同期8,225.69万美元增长36.76%。

  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如下:

  1、做好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全产业链满负荷运行为基础,大力实施精准对接、精准对标、精心谋划、精准施策,着力在降低成本、提升质量、技术升级、资源平衡上实现新突破,深入开展“降本增效”劳动竞赛,通过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修旧利废、节能降耗、堵塞漏洞、优化指标、精心操作、稳定控制等各项措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精打细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紧盯市场变化,把握销售节奏,有效减少大宗产品价格下跌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合理组织生产,科学安排检修,合理控制产品库存,保证经营现金流,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全力确保生产安全平稳运行。

  2020年1-6月,公司发电39.59亿度,供汽254.01万吉焦,生产电石66.75万吨、特种树脂5.10万吨、糊树脂5.64万吨、PVC树脂23.90万吨、片碱19.92万吨、粒碱2.31万吨、水泥24.93万吨、熟料61.94万吨;除自身耗用外,外销电17.88亿度、蒸汽128.39万吉焦、电石14.19万吨、特种树脂4.56万吨、糊树脂5.20万吨、PVC树脂22.08万吨、片碱15.99万吨、粒碱1.97万吨、水泥22.02万吨、熟料18.81万吨。

  2、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实现公司资产结构调整

  坚持做优做强上市公司为公司长期的发展目标,为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公司积极推进收购天能化工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经证监许可[2020]372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天能化工股权过户及并表核算,天能化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资产规模大幅提升,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业绩水平有效提升,在丰富上市公司产品品种同时,与公司原有产业发挥协同效应、规模效应,为公司提供未来的业务增长点,保障公司稳步发展。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环保,全面夯实企业发展根基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突出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快推进一级安全标准化创建,深入开展安全联合大检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同时强化学习环保管理理念及企业环保治理设施建设,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推进环保治理,常态化组织对所属各单位环保资料情况、现场环保管理情况、环保治理设施、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进行检查,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正常,确保投入有成效、管理有提升、监测达标准。

  4、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围绕主业调整产业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坚持围绕循环经济做优做强氯碱化工核心主业的方向不动摇,继续退出增长乏力和发展前景不良的行业,对新疆石河子天达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进一步围绕主业调整公司业务结构。

  5、全力推进乙二醇项目的建设进度

  报告期内,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乙二醇项目公司坚持统筹规划、分区施策,着力抓重点、补短板、赶进度,全力推进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在建的一期60万吨乙二醇项目建设,项目设计工作、设备订货、土建施工、安装及调试工作已完成。目前,该项目2号气化炉一次投料成功并顺利产出甲醇,各项指标检测正常,草酸二甲酯及乙二醇装置已开始催化剂活化,近期将按流程陆续开车运行,争取该项目尽快全系统开车。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自2020年4月1日起适用,对正在使用的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14年变更为20年,其他机器设备及其他类别资产折旧年限不变,详见2020年5月30日披露的临 2020-035《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意见,并经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会计估计原因及影响说明如下: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1)公司近几年通过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化工行业资产规模大幅提升,随着公司产能扩大、产业链的完善,公司整体固定资产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公司近年来依照生产及技术需求,不断对设备进行改造,通过精细化管理,加大对机器设备检修和日常维护的力度,有效保障和提升了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工艺水平,延长了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原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已不能合理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

  (2)同行业上市公司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情况如下表:

  

  公司目前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4年,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3)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化工行业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20年,公司变更正在使用的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的会计估计,与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为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与同行业更可比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变更正在使用的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的会计估计,其他机器设备及其他类别资产折旧年限不变。

  2、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减少计提2020年折旧额10,506.12万元左右,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在2020年3月31日后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增加公司报告期净利润2,698.52万元,增加公司报告期所有者权益2,698.52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对于公司2020年资产重组涉及的《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天能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业绩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在计算业绩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时,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按14年折旧年限计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在计算业绩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时,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仍按14年折旧年限计算,不会对该协议中的业绩承诺事项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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