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49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上半年,面对全球新冠疫情爆发这一不利因素,公司坚定战略方向和发展信心不动摇,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多措并举稳定经营,在一季度收入、利润大幅下滑的情况下,二季度成功实现了企稳回升。上半年,共实现营业收入9.31亿元,同比下降4.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6亿元,同比下降57.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57亿元,同比下降42.37%。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企稳向好
一季度,国内外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受复工时间延迟和各地隔离、停业等政策措施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推广、生产交付、安装验收和出口销售等均不同程度的迟滞,导致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24.64%、78.56%。公司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在第一时间推动母子公司和各地分支机构复工复产,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产品交付和安装验收,同时及时跟进重点客户的需求动态,保持密切沟通,着力加大国内市场业务开拓力度,积极推广新产品,积极稳定并恢复出口,推进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在二季度恢复正常。二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94%,较一季度环比增长23.67%。
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的业务主要有:①物流业务的智能快件柜,因战略大客户对智能快件柜的安装验收和点位拓展等延后放缓,上半年智能快件柜收入呈现一定下降,公司一方面加快推进客户的安装验收,另一方面积极跟进并响应客户定制柜类项目需求,并加大拓展新客户和新机会,取得良好成效,为下半年该类产品收入回稳打下基础。②新零售业务,受各地封闭隔离的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社区零售自提柜及智能微超等产品的安装交付放缓,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二季度以来,产品销售及安装已逐步恢复增长。③传统业务的出口销售,受海外疫情的影响,二季度部分欧洲区、美洲区的客户订单大幅减少,公司密切跟进受疫情冲击的海外客户的经营动态,落实订单,同时积极拓展新产品,出口销售有望在三季度环比止降回升。
疫情期间,公司同时密切关注因疫情触发的各类新基建、智能新终端的需求和市场机会,围绕无接触配送、智能回收、智能充换电、智慧医疗、政务便民等应用场景,积极开展政策和市场调研,迅速规划并创新产品,挖掘接洽客户,推进产品验证和推广,培育新的业务机会增长点,多项智能新终端项目实现了小批量销售。
(2)把握市场机会,加快拓展各类应用场景的新业务
上半年,公司在全力应对疫情冲击、稳定各业务已有市场销售的同时,着重围绕重点聚焦的行业应用场景,加大新产品的拓展,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取得一系列突破。
金融业务,重点聚焦“银行网点转型场景”,积极把握金融设备国产化政策机会,销售规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关键零件方面,虽然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但积极加大国内市场客户的开拓,收入仍实现增长;核心模块方面,积极深化与既有集成商伙伴的合作关系,一方面推进现有票据类模块在银行网点转型项目中的采购应用,另一方面着力加大自主现金模块的市场推广,成功实现批量销售;金融整机及系统解决方案方面,密切跟进各类银行智慧网点转型的市场机会,推进已中标银行的采购订单落地,积极参与各银行的招标采购项目,在多个城商行实现了销售突破,上半年,各类票据、现金及综合柜员机销售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清分机系列产品销售继续保持增长。海外市场方面,支票扫描仪产品出口保持稳定,嵌入式票据模块等新产品在巴西的银行采购项目中中标,有望形成批量销售。
物流业务,重点聚焦“末端配送”和“自动化分拣”两大场景,努力构建并提供全场景化综合解决方案,初步确立了公司在物流设备/装备领域的市场地位。末端配送场景,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智能快件柜收入有所下降,公司在推动智能快件柜业务回稳的同时,着力跟进并响应客户在其他末端场景下的定制柜类项目需求,积极拓展新产品,实现小批量销售。自动化分拣场景,随着全国物流需求持续增长,物流自动化趋势发展迅猛,公司积极把握快递物流行业智能化改造提速这一市场契机,上半年全力加大市场拓展,加快产品线的拓宽,连续中标邮政、顺丰等多家国内知名物流企业自动化产品采购项目,订单及合同金额同比大幅增长,经过近两年的培育,物流自动化综合解决方案已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新零售业务,重点聚焦“自动售货场景”,加快完善软硬件综合解决方案,积极探索和创新商业模式,加大市场推广。针对零售运营商、品牌商的头部客户,公司密切跟进其业务需求变化,积极挖掘新业务合作机会;针对智能微超在特色细分市场的推广,进一步加大创新应用市场机会的发掘和销售拓展,在潮玩市场实现批量销售,同比保持增长;针对数量众多的中小运营商、潜在运营商,发布并全面推广“城市合伙人计划”,并着力加大智能售货云平台的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成效,上半年新合作的设备和软件用户数量增长迅速。
传统业务,在巩固专用打印扫描业务的基础上,着力拓展传统自助设备的新机会,密切关注并挖掘疫情下的各类场景智能新终端、新基建业务机会。继续加快专用打印扫描类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建设,探索线上运营新模式,推进线上引流与线下销售协同发展。积极维护社保、彩票等传统自助设备细分市场,推进现有合作项目的落地实施。针对因疫情衍生的智能配餐取餐终端、售取药终端、智能充换电设施、电力柜等新兴机会业务,上半年积极配合客户完成了样机开发及试点销售,培育新客户和新场景应用。海外市场,在积极维护已有海外客户业务合作的同时,着力拓展彩票、选票等新产品、新业务,也取得突破,将弥补因疫情造成的销售出口下滑。
(3)继续保持稳健的技术创新投入
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共计1.72亿元,同比下降2%,持续布局聚焦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着重围绕战略新兴业务开展了系列关键技术研发和重点产品开发工作。金融业务方面,加快推进新一代银行网点转型智能设备开发工作,进一步提升软件及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物流业务方面,着力完善自动化分拣设备的运行质量及稳定性,加快自动分拣系统新产品的迭代开发,进一步丰富产品线;新零售业务方面,结合重点客户定制化需求,进行智能微超系列新产品开发,并持续优化完善云平台增值服务功能;传统业务及其他方面,结合线上及线下业务拓展,进一步优化升级传统专用打印扫描产品线,同时积极响应智能取餐等新兴机会的客户定制需求,加快相关新技术储备及新产品开发进程。
(4)持续强化运营管理,夯实发展质量
上半年,按计划稳步推进“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自助终端设备生产能力;继续推进精益生产,优化现有生产资源,推进现有生产工艺进行自动化改造,提升生产效率。加大对物流自动化业务相关资源的投入,有效提升了自动化装备工程实施与集成交付能力。面对疫情的冲击,公司着力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压实组织机构及岗位编制,着力提升人员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同时着力针对成本费用改善和效率提升,分层分类设定管理目标,制定改善措施,全员发动,努力夯实公司发展的质量。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丛强滋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47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 2020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50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9号文《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5,306,479股新股。
由于存在分红、派息的情况,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最终确定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76,308,782 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1.27元/股。最终认购31,490,090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54,893,314.3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6,258,719.77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48,634,594.53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6月15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7100009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7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87,7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7,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211,981.1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9,788,018.86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12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12月19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 34010002号验证报告审验。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下同),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修订。
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分别存放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817820201421000956、817820201421000963、37050170620100000251等设立的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7年1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由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的服务网络建设由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2016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1,500万元。2016年12月16日,公司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2017年01月18日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500万元。为进一步加快建立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体系,完善公司的售后运维体系,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1,500万元。2018年11月02日,公司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2018年11月05日,公司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500万元。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威海商业银行营业部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17800001421002507,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02月与本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37050170620100001124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9年12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因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由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公司计划分别以增资和委托贷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020年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44,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7,978.80万元为数码科技提供委托贷款。其中2020年1月20日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20,000万元。2020年1月21日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1,978.80万元。2020年2月28日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6,000万元。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威海高新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705017062010000112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170188000098703,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里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20201421003366,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与本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20201421000956,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该专户余额 0.00元。该账户已于2020年01月09日销户。
2、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20201421000963,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该专户余额0.00元。该账户已于2020年01月09日销户。
3、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50170620100000251,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该专户余额0.00元。该账户已于2020年01月10日销户。
4、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威海商业银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00001421002507,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该专户余额0.00元。该账户已于2020年01月09日销户。
5、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50170620100001124,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该专户余额 5,254,190.56元。
6、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170188000098703,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该专户余额180,053,441.14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53,441.14元,以存单方式存放余额180,000,000元,存单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7、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50170620100001125,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该专户余额222,831,021.49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4,831,021.49元,以存单方式存放余额218,000,000元,存单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8、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20201421003366,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该专户余额147,027,178.33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3,027,178.33元,以存单方式存放余额144,000,000元,存单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首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本年度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3)。”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0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 月 22日
附表1:
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半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半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半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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