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为子公司向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5.5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的申请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介绍
1、深圳市广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广融担保”)
广融担保成立于2016年1月14日,住所为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盛华大厦,法定代表人赵波,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2、深圳市广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广融小贷”)
广融小贷成立于2017年3月20日,住所为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盛华大厦,法定代表人赵波,注册资本3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同意为子公司向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申请合计不超过5.5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的申请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提供的担保具体如下:
1、对子公司深圳市广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广融担保对外开展担保业务。
2、对子公司深圳市广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申请总额不超过0.5亿元(包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广融小贷扩大经营需要。
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与上述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为准,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支持公司上下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效率。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广融担保、广融小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为公司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公司为其提供授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约为79,546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净资产的11.47%,其中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人民币1.2亿元贷款本息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担保金额约为67,546万元。此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的担保事项并最终执行后,公司累计担保金额预计约为人民币229,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净资产的33.02%,占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的9.37%。
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一般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尚未归还。根据法院判决,公司已于2017年度确认预计负债5,200万元,且在2019年度计提预计负债16,938.64万元。该保证责任的执行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0年8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田集团”)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8个月至2022年2月28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3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9年1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截止2019年1月24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陕国投·广田集团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完成了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6.0089元/股,购买公司股票数量为19,22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25%,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19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24日。
3、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6个月,至2020年8月28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减持,合计持有广田集团股票19,22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25%。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基于当前证券市场情况,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2020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再次延长18个月,即展期至2022年2月28日止。本次展期的期限内,不再设定锁定期。
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8个月至2022年2月28日。
存续期内(含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择机出售股票,如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再次展期18个月至2022年2月28日。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全资
子公司持有的资质分立到上市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田集团”)为增强公司项目承接能力,提升公司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接收全资子公司武汉鼎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鼎骁”)分立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基本信息
(一)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武汉鼎骁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MA49EUDM3K
法定代表人:樊晋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路北、南京二十一世纪以西(武汉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公园)29栋1-4层2室-2。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房屋修缮工程、桥梁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环保工程、公路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劳务分包;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不含油漆)、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股权结构
武汉鼎骁由广田集团100%持有,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资质情况
武汉鼎骁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二、资质分立方案
(一)资质分立
为发挥公司内部各自优势,拟将全资子公司武汉鼎骁持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分立给母公司广田集团,以达到促进公司竞争力提升的目的。
(二)资产重组、债务分割
资质分立后,广田集团与武汉鼎骁各自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独自经营。子公司资质分立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子公司承担;资质分立后母公司和子公司财务独立核算,所产生的债权、债务问题分别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母、子公司自行承担,不具有任何连带责任;全资子公司独自经营,自负盈亏。
(三)人员重组及设备变更
子公司转移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
(四)财务变更
分立后的全资子公司独立核算。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资质分立的方式获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将满足公司承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资质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的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3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6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详细披露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成都分行”)与被告一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建设”)、被告二科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四川科创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四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五成都市泰福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六何俊明、被告七张燕、被告八何质恒、被告九张敏、被告十卢军、被告十一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
2018年11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对本案债务涉及的本金119,999,778.74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公司对此提起上诉。
2019年11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761号《民事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
2020年6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川01执510号《通知书》,通知公司履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川初18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保证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7日、2018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9日、2020年6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761号《民事判决书》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川01执10号《通知书》,经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近日,公司与债权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下称“东方资产”,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已将其持有的该债权转让给东方资产)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公司将从2020年9月起,分4期执行上述担保责任剩余未执行款项,分别为:2020年9月20日前支付2,000万元;2020年10月20日前支付2,000万元;2020年11月20日之前支付5,000万元;2020年12月10日前支付按(2017)川民初1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债务所剩余的尾款(具体以法院确认金额多退少补)。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被执行10,256.81万元,被冻结银行存款3,000万元额度。
三、本次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法院判决,公司已于2017年度确认预计负债5,200万元,且在2019年度计提预计负债16,938.64万元。该保证责任的执行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将依法对主债务人以及反担保方追偿,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执行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世界经济不确定性增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一定冲击。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财政、货币政策逐渐宽松,国家以更大的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强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投资,“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都为企业发展带来机遇。上半年,受各地延迟复工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产值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
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聚焦主业发展,坚持提质创新,紧握粤港澳大湾区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建设机遇,积极发挥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区域优势,深耕粤港澳大湾区业务,大力推动装配化装饰,加强公司结算回款。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55亿元,同比下降23.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0.50万元,同比下降82.75%。
上半年,公司聚焦全年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经营管理工作:
(1)坚持聚焦装饰主业,立足粤港湾大湾区建设。
2020年上半年,公司继续致力于业务结构的调整,积极发挥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区域优势,发挥住宅精装修在人才安居房项目上的优势,重点拓展粤港澳大湾区民生项目。上半年,公司加强与深圳工务署、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等重点客户的合作,承接包括深圳市第二儿童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龙华高级中学、深圳市人才住房、前海国际会议中心、广州南沙国际邮轮码头综合体、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办公楼、深业上城文华东方酒店等重点民生及商业工程项目。上半年公司累计中标粤港澳大湾区项目108个,累计中标金额15.54亿元,涵盖深圳、广州、东莞、珠海等区域。
(2)深化科技研发,推动装配化技术发展。
2020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加大、加快装配式装饰力度,从研发、设计、供应链、施工和运维等多个角度,进行装配化装修体系的迭代升级,目前已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装配式装修内装部品体系,并打造了住宅、公寓、酒店、医疗、办公、模块化建筑等各种业态的装配化装修产品体系,GT装配化产品已在公司承接的部分公寓、酒店、住宅和政府保障性住房项目中陆续投入应用。为进一步加大装配化业务的推广,公司开展了“GT装配化营销专项培训”,从核心技术优势、产品体系、价值创造等多个维度进行人才培养,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和多元的装配化装修解决方案。
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加强“GT装配化”产品优势的同时,致力于装配式装饰的营销与技术研讨,积极参与政府相关装配化课题研究,上半年新申报装配化内装专利10余项。先后完善和更新《GT装配化装修施工工艺标准》、《GT装配化装修设计标准节点手册》、《GT装配化装修材料手册》等标准。 同时,参与了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订及行业技术交流,公司新参编国家标准图集《室内装配式墙面建筑构造》,参编地方标准《居住建筑室内装配化装修技术标准》(深圳地标)、参编团体标准《酒店建筑装配式装修技术标准》、《建筑室内装配式装修评价标准》等。
(3)推进系统集成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效率。
上半年,公司继续推进各项业务的全面数字化,根据实际业务的运作情况进行不断优化和调整信息化平台体系建设,积极融入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基建建设浪潮当中。同时,财务共享中心的建设促进了前端业务流程优化;实现了资金的集中化、精细化管控;共享中心及运维服务引入机器人,实现自动答疑,释放运维人力,进一步提升系统的易用性,提高了整体工作效率。
(4)强化公司专业设计能力,打造国际绿色综合集成服务商。
公司秉持“绿色、低碳、文化、科技”的发展理念,以成为“国际绿色建造综合集成服务商”为愿景,专注于向客户提供建筑工程设计和相关咨询服务,以下属全资子公司广田设计院为基础,业务范围覆盖建筑规划设计、机电设计、幕墙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灯光照明设计、智能设计、软装设计,为客户提供设计一体化服务。2020年上半年,广田设计院继续发挥装饰设计优势,完成了资质升级工作,取得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大力发展公装设计业务,承接包括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大连地铁5号线、北京师范大学汉中学校等设计项目,助力国家教育民生事业发展。
(5)加强经营管理,促进降本增效。
上半年,公司继续狠抓结算回款,不断提升资金的周转与使用效率,合理控制有息债务规模。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经营活动净现金流5.6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54.90%,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实现回正,有效防范了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持续推进提质增效,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不断提升公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费用,上半年公司销管费用1.62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28%。
2020年下半年,公司将持续推进业务结构调整、加大装配化装饰项目推进、加强结算回款、防范疫情等对公司的影响,为股东创造一定的价值。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调整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范志全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控中心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的董事8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董事范志全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资质分立到上市公司的议案》。
《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资质分立到上市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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