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0-32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以及随后的复杂严峻国内外形势,使得中国经济运行面临巨大挑战。上半年GDP同比下降1.6%,其中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同比增长3.2%。严峻的经济形势也导致各行各业均不同程度受到影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统计数据,2020年1-6月,机械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5%,比同期全国工业和制造业分别低0.2和0.1个百分点。1-6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64万亿元,同比下降5%;利润总额5487.2亿元,同比下降8%。
作为一家注册地在疫情首发地和重灾区湖北的装备类上市企业,公司承担着更大的抗击疫情和业务经营的双重压力。面对此种不利情况,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加强疫情防控确保零感染,一方面抓紧复工复产和市场开拓,调整企业运行节奏和人员调配,保安全生产、保及时交付、保持续研发、保市场开拓。推动了业务的有序开展和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营业收入实现逆势增长,达到12.68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16%。其中公司的核心业务,光伏智能成套装备业务表现亮眼,继续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5.3亿元,同比涨幅为29.55%。但疫情的全球蔓延尤其是在公司的传统海外市场欧美相继爆发,人员、货物往来受阻、航路中断,公司毛利率较高的海外业务受到了严重影响,从而影响了净利润。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682.93万元。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工作及规划如下:
(一)实施产业聚焦战略、推进重点业务板块发展
光伏智能成套装备业务方面,随着全球疫情的爆发,受国际物流管控以及海外电站建设停工等原因,存在海外客户要求延迟交付订单的情况,导致组件出口受到一定冲击。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展现出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在前期已备齐重要物料,保障了生产的坚实基础上,项目交付早在3月中旬已逐步恢复正常。同时,公司强大的研发能力、公司产品稳定运行品质和优异的服务保障能力,使得公司在光伏组件成套设备的订单取得上达到了历史的新高,为保证订单高效交付,公司已新建第四工厂。下半年,晟成将充分利用集团大平台,抓住行业发展的大机遇,继续稳步推进产能扩张计划,同时,也将把握行业发展的技术路线,启动HJT异质结电池相关工艺设备的研发。
包装智能成套装备业务位于湖北地区。报告期内,虽然受疫情影响严重,复工复产时间延后,但早在2月3日,公司便全员敏捷投入到线上办公模式,充分利用数字化、智能化设备密切跟踪客户情况,最大程度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肯定。自3月正式复工起,公司迅速以前瞻性的市场布局牢牢跟随国内市场动向,加班加点推进研发升级项目,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JETS400-3300高速、宽幅、智能瓦线不仅在视觉技术上有纵深突破,同时满足渐进实现小闭环和大闭环系统的智能化生产,将于下半年发货交付。
3C智能成套装备业务方面,三协精密战略调整、结构优化效果明显,实现了公司业务和业绩的触底回升,报告期内订单量大幅增长,销售收入与利润两大核心指标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7%、60%。锂电池事业部销售额及在手订单已经超过年初预算目标。下半年,3C自动化将延续现行战略,把重心深入落实在锂电池PACK线、槟榔生产线和智能物流等项目上,深化薪酬体系改革,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团队实力。
(二)加强提升内部协同和组织能力建设
通过年初的战略研讨和实际发展需要,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更为聚焦而长远的规划,在推进技术协同、信息化协同、财务协同、集采协同、国际化协同五大协同的基础上,完善并制定了六个维度框架,即组织能力建设、技术协同、信息化协同、财务协同、集采协同、国际化协同,以期形成协同合力,共同推进公司的发展与变革。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李 健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0-30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6日由董事会秘书以微信通知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下午3时在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认为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32)同时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3)。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4)。
4.董事李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独立董事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董事李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孙友元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除孙友元先生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规定协商确定认购确认程序和规则,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中,孙友元先生拟认购金额不低于实际发行规模的10%,孙友元先生不参与竞价过程且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若本次发行无投资者报价或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则孙友元先生不参与本次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两项同时进行:P=(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61,470,584股,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孙友元先生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述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上述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公司发展需求及项目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确定募集资金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独立董事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6.董事李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该预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简要概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得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并对相关的风险因素等进行了阐述,对公司分红政策和规划进行了说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7.董事李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9.董事李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孙友元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孙友元签署《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孙友元之股份认购协议》。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明确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0.董事李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包括孙友元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鉴于孙友元先生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孙友元先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明确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1.董事李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以及发行时的具体方案,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具体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等。并在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内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
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范围之内,确定发行价格以及对各个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
三、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及其项下的完成交割所需的其它应予签署的文件、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向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所有申请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就新股发行和股份认购进行的书面通讯(如有)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完成后,办理股份登记、上市、锁定、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五、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应审批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盈利预测(若有)等发行申报文件的相应修改;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六、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文件并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宜;
七、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设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八、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承担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要求制作、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其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所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和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方案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其中第4项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届满六个月之日)。
同时,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将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董事会获得上述授权后,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书面授权之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9月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0-31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6日由董事会秘书以微信通知的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下午5时在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32)同时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3)。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4)。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孙友元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除孙友元先生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规定协商确定认购确认程序和规则,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中,孙友元先生拟认购金额不低于实际发行规模的10%,孙友元先生不参与竞价过程且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若本次发行无投资者报价或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则孙友元先生不参与本次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两项同时进行:P=(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61,470,584股,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孙友元先生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述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上述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公司发展需求及项目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确定募集资金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该预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简要概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得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并对相关的风险因素等进行了阐述,对公司分红政策和规划进行了说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孙友元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孙友元签署《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孙友元之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包括孙友元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鉴于孙友元先生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孙友元先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0-34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三协
精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协精密”)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3,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不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惠环办事处惠环工业区1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11月06日
营业期限:2001年11月06日至2021年11月05日
经营范围:电子和电器产品的五金冲压和精密注塑零部件及五金注塑模具、CD机、VCD机、DVD机、录放机芯、微型电机、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销售,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三协精密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
三协精密银行信用评级为A。经核查,三协精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三协精密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就综合授信额度3,500万元事宜达成初步协议,需公司同意为融资事宜提供期限1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方: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时,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协精密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3,500万元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2.反担保情况:本次被担保方三协精密向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向其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提供反担保。
3.担保风险及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判断:三协精密是本公司主要的全资子公司之一,自成立以来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现金回笼具有较好保障,三协精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5,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7,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4%。
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0-33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文件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
5.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0-42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9月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下午3: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为湖北省京山市经济开发区轻机工业园公司总部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
(二)上述议案业经公司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别说明事项: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2、3、4、6、7、8属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届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经公司证券投资部确认后,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于上述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上请写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4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京山市经济开发区轻机工业园京山轻机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京山市经济开发区轻机工业园
邮编:431899
联系电话(传真):0724—7210972
联系人:赵大波
5.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附件2为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1”,投票简称为“轻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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