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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中师范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及捐赠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0-052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中师范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及捐赠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及合作方案将根据实际推进情况另行签署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截至本披露日,公司与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北京文心-美吉姆文化教育产业投资基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暂无进展。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吉姆”或“公司”“甲方”)与华中师范大学(以下简称“乙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捐赠协议,围绕儿童早期教育师资培养和产业发展相关领域,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标准制订、课程研发、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多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为中国儿童早期教育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在学前教育和音乐、体育、美术、心理、社会学等儿童早期教育相关领域具备国内外领先的学科优势,为国家培养了大量高素质学前教育专门人才,持续向社会输出规范化、标准化、高品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公司与华中师范大学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中师范大学于2020年8月21日在武汉市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捐赠协议》。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意向性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双方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签订的捐赠协议金额为1000万元,分5年支付,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华中师范大学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 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背景

  幼有所育,既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民生目标、国家人力资本建设和资源开发的重大国计,也是当前社会事业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领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幼有所育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和校企合作系列文件精神,双方围绕儿童早期教育相关领域,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各个方面开展合作,支持学前教育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共同为中国儿童早期教育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 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合作设立“美吉姆学院”,依托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培训中心等资源和平台,建立儿童早期教育专任教师培养、培训、认证体系,设立儿童早期教育研究基金,共同开展儿童早期教育相关研究。

  四、 捐赠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自愿捐赠人民币壹仟万元给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支持学校建设早期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认证体系、早期教育信息化学习平台和远程教育指导平台建设,设立学生专项奖学金,开展儿童早期教育相关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等学校事业发展。交付时间分五年,2020年至2024年每年捐赠人民币200万元。

  五、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华中师范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捐赠协议,有利于优化升级美吉姆专任教师培训体系,提高公司师资及教学力量,引进、培养高端创新技术人才,同时有助于完善儿童早期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提升公司在行业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布局。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及捐赠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 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长期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合作项目及合作方案均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七、 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与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文心-美吉姆文化教育产业投资基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截至目前暂无进展。

  (二)持股变动情况

  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董事长刘俊君先生依据交易承诺增持了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其它董监高均未增持或减持股份。

  本次公告披露后的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的2017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依据董事会审议情况进行解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接到前述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0-053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大连三垒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7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大连三垒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大连三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垒科技”)100%的股权以人民币24,857.7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俞建模先生和金秉铎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出售大连三垒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4)。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双方已完成三垒科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已不再持有三垒科技股权。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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