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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5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调整安排并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贤通、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吴培诚、许学斌、张凤香、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张正勤、广州市达安创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计8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高盛生物”)99.9779%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及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渡期间亏损补偿安排及业绩补偿期间超额业绩奖励方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在标的资产(即交易对方持有高盛生物的99.9779%股份)交割完成后60日内,公司将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高盛生物在过渡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鉴于本次交易采用收益现值法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则过渡期间盈利由公司享有;过渡期间亏损由交易对方按其各自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予以补足,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任一交易对方拟补足的亏损金额=过渡期间目标公司产生的亏损×该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比例

  康贤通、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吴培诚、许学斌、张凤香各方之间对上述补足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张正勤、广州市达安创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各方的补足义务各自独立且不承担连带责任。交易对方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且收到公司发出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付讫前述补偿款项。

  (2)如目标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的任一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应为目标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孰低值,下同)均超过《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二)》约定的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含业绩差额,如适用)的90%以及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超过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含业绩差额,如适用),则业绩补偿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超过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40%将作为目标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但前述绩效奖励总额不应超过本次交易康贤通、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吴培诚、许学斌、张凤香(前述5方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获得对价的20%。绩效奖励应于业绩补偿期间最后一年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3个月内由目标公司奖励给前述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及各自奖励额度等由业绩承诺方确定,绩效奖励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该等核心管理人员自行承担。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与业绩承诺方签署《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调整及补充相关标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等情况,同意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高盛生物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1-6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0〕2-501号”《高盛生物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2-509号《审阅报告》,董事会同意并批准该等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上网公告文件

  ■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538         股票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6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调整安排并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贤通、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吴培诚、许学斌、张凤香、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张正勤、广州市达安创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计8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高盛生物”)99.9779%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及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渡期间亏损补偿安排及业绩补偿期间超额业绩奖励方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在标的资产(即交易对方持有高盛生物的99.9779%股份)交割完成后60日内,公司将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高盛生物在过渡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鉴于本次交易采用收益现值法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则过渡期间盈利由公司享有;过渡期间亏损由交易对方按其各自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予以补足,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任一交易对方拟补足的亏损金额=过渡期间目标公司产生的亏损×该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比例

  康贤通、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吴培诚、许学斌、张凤香各方之间对上述补足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张正勤、广州市达安创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各方的补足义务各自独立且不承担连带责任。交易对方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且收到公司发出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付讫前述补偿款项。

  (2)如目标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的任一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应为目标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孰低值,下同)均超过《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二)》约定的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含业绩差额,如适用)的90%以及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超过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含业绩差额,如适用),则业绩补偿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超过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40%将作为目标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但前述绩效奖励总额不应超过本次交易康贤通、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吴培诚、许学斌、张凤香(前述5方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获得对价的20%。绩效奖励应于业绩补偿期间最后一年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3个月内由目标公司奖励给前述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及各自奖励额度等由业绩承诺方确定,绩效奖励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该等核心管理人员自行承担。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与业绩承诺方签署《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调整及补充相关标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等情况,同意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高盛生物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1-6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0〕2-501号”《高盛生物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2-509号《审阅报告》。公司监事会同意并批准该等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7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康贤通等8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该等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977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交易报告书》”)及摘要等相关文件,《交易报告书》已于2020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根据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公司对《交易报告书》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于2020年6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14日向公司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551号)》及其附件《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回复,涉及需对《交易报告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基本情况、财务数据等事项进行了更新。现将《交易报告书》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1、“业绩补偿义务”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行了补充披露。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整合措施及管控措施”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之“(四)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主营业务经营模式、资金管控、治理要求、核心人员选任与配备等方面的差异,以及相关整合措施的充分性、有效性”和“(五)根据标的公司行业特点、业务模式、上市公司管理团队经验、公司治理体系、风险防范制度和内控制度的对接和调整安排等,标的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具备有效性,并已切实采取应对标的资产管控风险的有效措施并建立起相应风险防范机制”进行了补充披露,并对《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3、“高盛生物剩余0.0221%股权后续安排”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九)本次交易未收购高盛生物剩余0.0221%股权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收购剩余股权的后续计划和具体安排”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4、“高盛生物终止挂牌及变更公司形式”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之“(三)标的公司从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及后续交割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5、“华大共赢持有自身股份及解决措施”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进行了补充披露。

  6、“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安排”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十一)结合交易对方间关系及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构成及各股东推荐董事及高管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经营和财务管理机制拟作变动等),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7、“本次交易是否需要医疗器械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之“(四)本次交易无需医疗器械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进行了补充披露。

  8、“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和超额业绩奖励安排”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三)业绩补偿及股份解锁安排”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9、“本次交易过渡期损益安排”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四)过渡期损益安排”进行了补充披露。

  10、“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菁慧典通、华大共赢穿透情况、出资情况及股权变动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一)菁慧典通”和“(二)华大共赢”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11、“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资质”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九、主营业务情况”之“(三)主要产品及服务用途及报告期变化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并对“资质到期后续期风险”及其相关内容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主要负债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之“(四)主要资质及证书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12、“标的公司核心人员安排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四、人员结构及核心人员情况”之“(二)高盛生物后续经营是否对原管理团队存在重大依赖,核心人员是否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和“(四)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将由现有核心管理团队进行具体业务运营”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13、“标的公司环境保护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一、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之“(二)环境保护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14、“标的公司业务模式、经销客户和主要供应商及其关联关系、经销客户最终销售等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九、主营业务情况”之“(四)主要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结算模式”和“(五)主要产品及服务销售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15、“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率”进行了补充披露。

  16、“标的公司会计准则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五、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之“(六)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17、“标的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九、主营业务情况”之“(六)主要采购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境外供应商终止风险”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和“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之“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之“(二)境外供应商终止供应风险”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18、“标的公司核心技术及行业地位等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之“(一)核心技术优势”、“(五)对比同行业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六)标的资产的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19、“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对应的整体估值数据、市盈率和市净率情况”和“(七)标的公司估值溢价率较大、以及估值与前期增资短期内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20、“本次交易评估方法合理性”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二、评估方法”之“(四)本次交易对母公司和部分控股子公司分别采取收益法评估的评估方式选取原因,并结合标的资产母子公司间关联交易情况,补充披露该评估方式的合理性”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21、“本次交易收入预测、毛利率预测、资本性支出预测等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三、收益法评估情况及分析”之“(三)未来收益的确定”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22、“标的公司子公司收购交易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五、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之“(四)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23、“康鉴信息计提商誉减值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财务状况分析”之“(四)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商誉减值的确认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24、“高盛智造和通正生物预测收入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财务状况分析”之“(六)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25、“新冠疫情影响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六、评估特别事项说明”之“(六)重大期后事项”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26、“标的公司存货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分析”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27、“标的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分析”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28、“标的公司现金流量与收入匹配性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现金流量分析”之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29、“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其相关内容已在交易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之“(五)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模是否将会增加,本次交易是否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风险”和“(六)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和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详见2020年8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8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康贤通等8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该等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977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55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落实及逐项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551号)>的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在上述反馈意见的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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