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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6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是公司“2019-2021”三年战略发展规划实施的第二年,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继在国内及全球扩散,至今仍未结束,叠加中美贸易争端的持续发展,宏观经济环境受到较大影响。在此情况下,公司通过妥善应对疫情影响,加强线上业务推广,深化日常运营管控,确保了主营业务的稳定。

  1、公司经营情况

  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001,017.96元,同比略降0.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23,135.99元,同比减少9.9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持平,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同比均有所减少,其中仪器销售和招标业务受疫情影响毛利有所减少,系统集成、仪器租赁和保理业务继续保持增长。

  2、主营业务分析

  (1)仪器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东方业务体系(OBS), 运用OBS理念、方法和工具,推动各业务部门的绩效改善,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进一步深化大客户和行业客户拓展的业务发展模式,加强日常运营管理的标准化指引,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积极使用电话会议系统、微信会议、腾讯会议等非接触线上营销工具,确保营销活动按计划推进和落实;继续保持与供应商的密切合作,在行业整体下滑的情况下,保持了业务的稳定。

  上半年,仪器销售业务保持稳定,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3.93%。

  (2)仪器租赁

  报告期内,仪器租赁业务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2.81%。租赁业务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是随着国家在科技研发领域投入的持续增长,研发设计类客户的租赁业务收入稳步提高,二是公司在5G相关领域提前布局,对自营租赁资产进行产品更替,5G相关产业,特别是基站行业的租赁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3)系统集成

  报告期内,系统集成业务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57.17%。公司坚持面向以纯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测试应用、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移动数据通信测试应用、以自动化测试为代表的智能制造测试应用等发展方向的行业化系统集成业务,已经开始进入快速成长阶段。

  (4)保理业务

  报告期内,保理业务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4.55%,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务模式相对稳定,组织架构和运营团队基本完善,核心客户拓展顺利,与其他主营业务的良性互动形成。

  (5)招标业务

  报告期内,招标业务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34.19%,主要是由于招标项目受疫情影响延迟所致,考虑到公司招标业务主要涉及国家在科研方面的投入,项目及经费来源相对稳定,预计下半年随着疫情缓解,招标业务收入会稳步提高。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2 号)的规定执行,不涉及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5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戈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郑大伟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因此将本次董事会之议案五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考公司将于近期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5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上海市杨高北路889号保税区富特西一路333号)申请2020年度2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日常运营等用途。公司拟为上述授信行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中,有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有权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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