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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 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含3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认为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44)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5)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科瑞技术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求,对公司与新增关联方武汉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特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本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新增关联方概述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及于2020年8月17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对洛特福进行股权投资,以人民币30,000,000元认购洛特福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6,666,667元,占洛特福注册资本10%。公司委派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单单女士担任洛特福非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洛特福成为公司新增的关联法人。2020年8月20日,洛特福就增资所涉及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洛特福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173.65万元(不属于关联交易)。2020年8月,洛特福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洛特福预计发生的新增关联交易金额,具体如下: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456836160X5

  住所:武汉市蔡甸区珠山湖大道230号

  法定代表人:刘薇

  注册资本:16,666.6667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11年03月10日

  营业期限:2011-03-10至2041-03-09

  经营范围:能源、交通、动力、通讯、大数据系统及相关设备、装置、软硬件的研发、制造、安装、销售和售后服务、技术咨询;尾气后处理系统、尿素喷射系统、尿素泵、蜂窝陶瓷载体、净化催化剂的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检验检测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包装服务;仓储、装卸服务;物流信息咨询;通勤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洛特福总资产为118,951,134.17元,净资产为69,503,451.70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375,785.76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8,714,524.32元。(数据未经审计)

  洛特福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洛特福10%股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单单女士担任洛特福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洛特福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洛特福与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洛特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提供柴油机尾气净化后处理系统,产品包括尿素计量泵、控制器(DCU)、喷嘴、尿素喷射系统集成、催化剂封装集成以及整套后处理装置,同时提供柴油机尾气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及相关服务。其生产的国家第六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简称“国六标准”)柴油机尾气净化后处理系统目前已进入批量供货阶段,主要客户包括玉柴等知名主机厂、整车厂商。

  公司为洛特福提供柴油机后处理系统的主要精密零部件产品,双方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公司对洛特福的投资旨在深化双方的战略合作,助力洛特福发展,以实现双方共赢。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由于公司对洛特福进行股权投资,导致新增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交易方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认为公司此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上述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收付款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项。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此次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许  超                关建宇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43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 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45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9,1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53,324,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75,300.00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23日全部到位,并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3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483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666,247.51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492,992.19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0,315,569.4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75,689.43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2,635,420.03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增值部分),其中:活期存款余额28,635,420.03元,理财产品余额384,00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9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10月1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科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中山科瑞共计6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注:银行账户余额包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之后的净额。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元

  

  注:除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账户外,以上其余账户是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在银行系统自动生成的理财专户,是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子账户,此类账户并无结算功能,资金支取需原路返回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主要目的为通过软硬件升级,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并招募高端技术人才,全面提升公司技术研究及创新能力以及提升公司信息技术软硬件环境和支持能力,规范信息化业务流程,建立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帮助各部门、人员之间高效协作,最大限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上述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3,172,506.6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456,775.47元。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320010号)。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提供无息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6,458,664.5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23,541,335.50元用于“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中山科瑞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五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经批准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八)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九)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以及现金管理专户,以活期存款和现金管理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部分的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注:除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账户外,以上其余账户是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在银行系统自动生成的理财专户,是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子账户,此类账户并无结算功能,资金支取需原路返回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理财户资金未用于其它用途。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公告编号:2020-04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求,对公司与新增关联方武汉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特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本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现将公司与新增关联方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新增关联方概述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及于2020年8月17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对洛特福进行股权投资,以人民币30,000,000元认购洛特福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6,666,667元,占洛特福注册资本10%。公司委派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单单女士担任洛特福非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洛特福成为公司新增的关联法人。2020年8月19日,洛特福就增资所涉及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洛特福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173.65万元(不属于关联交易)。2020 年8月,洛特福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洛特福预计发生的新增关联交易金额,具体如下: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456836160X5

  住所:武汉市蔡甸区珠山湖大道230号

  法定代表人:刘薇

  注册资本:16,666.6667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11年03月10日

  营业期限:2011-03-10至2041-03-09

  经营范围:能源、交通、动力、通讯、大数据系统及相关设备、装置、软硬件的研发、制造、安装、销售和售后服务、技术咨询;尾气后处理系统、尿素喷射系统、尿素泵、蜂窝陶瓷载体、净化催化剂的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检验检测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包装服务;仓储、装卸服务;物流信息咨询;通勤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洛特福总资产为118,951,134.17元,净资产为69,503,451.70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375,785.76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8,714,524.32元。(数据未经审计)

  洛特福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洛特福10%股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单单女士担任洛特福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洛特福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洛特福与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洛特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提供柴油机尾气净化后处理系统,产品包括尿素计量泵、控制器(DCU)、喷嘴、尿素喷射系统集成、催化剂封装集成以及整套后处理装置,同时提供柴油机尾气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及相关服务。其生产的国家第六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简称“国六标准”)柴油机尾气净化后处理系统目前已进入批量供货阶段,主要客户包括玉柴等知名主机厂、整车厂商。

  公司为洛特福提供柴油机后处理系统的主要精密零部件产品,双方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公司对洛特福的投资旨在深化双方的战略合作,助力洛特福发展,以实现双方共赢。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由于公司对洛特福进行股权投资,导致新增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交易方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认为公司此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上述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收付款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项。

  七、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此次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取得并认真审阅了公司经营管理层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曹广忠

  独立董事(签字):

  韦佩

  独立董事(签字):

  郑馥丽

  年     月     日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和违规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收付款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上述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曹广忠

  独立董事(签字):

  韦佩

  独立董事(签字):

  郑馥丽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44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叠加全球化的疫情爆发进一步加深了国际形势的严峻程度。

  国内整体经济增速放缓,新能源、移动终端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减缓。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各种内外部挑战,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坚持技术研发投入,通过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深挖现有客户需求,积极寻找并开拓新行业与新客户的业务机会。在移动终端行业,受疫情影响,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方式在短时间内发生重大变化,居家办公和网络远程学习的需求,拓展了平板和电脑需求市场,带来移动终端检测设备的需求增长;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移动终端客户部分业务线迁移到越南和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凭借国际化运营布局优势及时跟进客户产线转移,提供本地化技术支持服务。在新能源行业,目前公司的主要核心产品为应用于锂电池制造的Mylar(聚酯薄膜)、压力成型,配对,尺寸测量机,叠片机、绕胶机,抽真空等中后段锂电设备,同时公司积极挖掘新的业务机会,目前正在研发用于电动自行车、无人机、储能等产品的电池相关设备。在电子烟行业,公司推出了电子烟高速自动化灌油、组装、包装、码垛整体解决方案,目前监管政策逐渐明朗,电子烟行业有望逐步恢复。在医疗、食品行业,公司的高速全自动化灌装技术应用广泛,为IVD(体外诊断)领域提供试剂全自动灌装设备,在胶囊饮品领域提供胶囊产品精准度量、分装、焊接封装、包装等一体化全自动生产线。同时面对疫情防控需求,公司积极响应、迅速反应,研发出全自动平面口罩机、全自动立体折叠口罩一体机、全自动儿童口罩机、消杀机器人等系列防疫设备机型。在精密零部件及夹模具业务领域,公司利用国内外分子公司产能,保持该领域的稳定增长,未来将继续提高对基础行业产业的拓展,以应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总体上,上半年公司一季度受产品交付周期及疫情影响较大,公司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各种挑战,在危机中把握机会,首先为全面复工复产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协助与协调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复工情况,协助客户、供应商进行人员和物资调配,复工后利用产业平台资源及技术研发优势,积极开拓平面口罩机与立体口罩机业务,并批量销售到国内外,获得一致好评。二季度,移动终端和新能源行业产业链恢复较快,公司积极配合客户进行设备生产和交付,取得较好成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266.86万元,同比下降4.36%,其中移动终端行业营业收入37,293.99 万元,占比47.05%,新能源行业营业收入13,722.54 万元,占比17.31%,医疗行业营业收入22,463.12万元,占比28.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68.49万元,同比增长44.79%。报告期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加强运营成本管控力度和措施以应对疫情影响下的经济下行压力,同时上半年收入的行业及产品结构变化,整体毛利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提高;另外,疫情期间差旅减少、网络办公较多,管理及销售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上半年理财利息收入、汇兑收益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5月,本公司与宁波九沐深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北京九沐宏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设立北京九沐宏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北京九沐资本总额为人民币32,110,100.00元,本公司实缴32,100,000.00元,宁波九沐实缴10,100.00元。北京九沐成立日期为2020年6月1日,本公司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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