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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73                                公司简称:惠泉啤酒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中国规模以上啤酒企业累计产量1714.2万千升,同比下降9.5%。(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员工坚持按照年初制定的“筑根基、调结构、转观念、强执行”的总体经营思路,努力应对疫情影响,化解经营压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啤酒销量11.68万千升,同比增长7.08%;实现营业收入32,040.65万元,同比增长7.93%;实现利润总额1,157.73万元,同比增长32.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2.40万元,同比增长48.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7.29万元,同比增长509.16%。

  ● 完善渠道稳销量。

  报告期内,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公司早研判早部署,进行渠道结构优化,及时跟进市场需求。公司加快社区等终端销售网点建设,提高流通渠道产品的覆盖率和消费者的点击率,实施餐饮专项营销方案,突破空白区域市场和弱势渠道。加快新零售渠道布局步伐,完成了公司京东旗舰店的上线,并结合节庆开展活动,加大产品推广,提高品牌认知度,通过线上线下的融合互补发展进一步促进销量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一系列的渠道措施,充分挖掘市场机会来迅速复苏渠道销量,使得产品销量在3-6月份获得快速回升和增长,重点市场和餐饮渠道突破初见成效,实现了市场的良性发展。

  ● 优化结构增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精准发力,针对市场特点分级分类,持续推进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调整,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和市场网络布局完善。重点市场加大中高端产品的推广,加快口感培育,提升消费体验,在巩固原有消费群体的同时注重吸引年轻消费群体,推进产品结构升级,中高端占比上升。针对疫情期间,啤酒消费由社交分享向宅家自饮转变的特点,加大便携易拉罐产品推广,提振零售渠道易拉罐产品销量。报告期内,公司易拉罐产品销售占比提升1.71%,产品吨酒销售收入持续增加,效益有效增长。

  ● 提升品质筑基石。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以“批批精品,瓶瓶精品”为质量目标,不断稳固提升产品质量根基来顺应消费升级,满足消费者越来越高的对产品安全、健康、高品质的消费追求。公司全面推进卓越质量体系建设,制定战略目标和实施计划,配套制定体系建设考核与激励方案,促进生产操作安全性、可靠性持续提升和现场管理水平的再上台阶。公司建立和完善生产质量数据分析模型,持续进行技术研发投入,盯紧瓶瓶和批批产品质量状态提升产品质量。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理化指标、新鲜度指标,产品风味口感指标等均获得进一步持续优化,稳固产品品质根基。

  ● 科学管理控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内控制度流程,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落实综合计划,加强资金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指标、费用管理、消耗指标等管理控制的有效性。同时,增强全员成本控制意识,持续激励引导员工开展自主创新、节能创新改革项目,有效节约经营成本。加强节能降耗精细化控制管理,加强生产运行协调,提高各种能源使用效率,各项能耗指标均保持稳定并有明显下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0-013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传真方式传达至各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董事刘翔宇、肖国锋、孙宝明、茹晓明、王岳、陈济庭、白金荣、鲍恩斯、王德良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20-014《关于增加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刘翔宇、肖国锋、孙宝明、茹晓明进行了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0-014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影响: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效地降低本公司的采购和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此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刘翔宇、肖国锋、孙宝明、茹晓明进行了回避,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预计2020年度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与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78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与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增加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450万元人民币。

  本次调增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由不超过478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不超过5230万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以上议案回避表决。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交易公平公正。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和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和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委员肖国锋进行了回避。

  (二)增加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1. 公司概况

  法人名称: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海峰

  注册资本:23,2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西露天街道办事处

  主要经营业务:大麦芽、小麦芽、玉米芽啤酒原料的生产、销售;农作物种植;农业技术咨询服务;蒸汽出售。

  2. 关联关系

  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关联关系图如下: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向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采购麦芽原料:

  根据本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本公司与该公司进行用于生产啤酒的麦芽原料的采购交易,本次调增后,2020年度交易总金额预计为830万元。交易的价格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具体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上述交易能够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预计将持续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效地降低本公司的采购和运营成本;此交易不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上述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

  4、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3、经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0-015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第十九条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2020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按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2020年上半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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