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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78                                          公司简称:万德斯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新冠疫情的大规模爆发,全球经济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在此背景下,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在疫情初步控制之后,公司本着“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原则,积极与地方政府协商,在做好充分的防疫准备工作后全面复工。面对困难,公司团队在董事会领导下积极部署防控措施,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证员工健康与生产安全,努力夯实主营业务,积极拓展市场,推进各项工作计划有效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32.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82.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8%。公司业绩出现阶段性下降,主要系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各地复工复产时间推迟,对公司在执行项目的进度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使得公司相关项目的整体工期无法按预期实现,从而导致经济效益未能体现。在此期间,公司克服困难积极应对,努力拓展业务,力争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一)充分发挥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新中标项目金额超9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依靠国家政策对环保产业的良性刺激和自身的核心优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新中标订单合计94,339.31万元: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新中标订单合计80,837.27万元,其中高难度废水处理业务36,176.91万元,垃圾污染削减业务36,041.83万元,垃圾污染修复业务8,618.53万元;环保运营以及其他业务新中标订单合计13,502.05万元。

  (二)加强研发创新,推动公司技术迭代升级

  作为环保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研发创新为驱动,不断进行技术积累、持续科研创新,并取得了一定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共获授权专利7项,其中2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7件。

  报告期内,公司在投研发项目共计15项。在研项目中既包括主营业务所涉及技术环节的难点攻克,也包括行业新技术的产业化方向探索。是公司研发力量服务于当前,服务于未来的双重要求的体现。

  公司的研发团队是保持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的保障。人才是实现公司战略的核心,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团队不断扩充,人数较上年末增加31.82%。公司坚持吸引人才、挖掘人才、培养人才,从而增强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力量,保证公司的快速增长。公司通过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启动“新星计划”,帮助新生队伍快速成长,同时加强关键部门核心岗位培训,做好人才梯队建设。

  (三)持续加强公司治理,提升产品及服务质量

  2020年,公司继续推动创新,细化管理工作,有效提高职能管理部门以及公司管理水平。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各项管理工作,认真学习监管部门的监管文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体系,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在公司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围绕创新能力、市场开拓、人才培养、品牌建设、运营管控等方面开展能力提升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完善与丰富技术研发体系、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打造一流企业品牌等。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提升项目成本管理能力,支撑经营目标实现,提升项目及运营管理水平,提升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项目链整体控制和协作能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0-022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到4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年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0-021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2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6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1,249,4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2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35,486,417.2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7,484,049.20(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98,002,368.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1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6,612,285.96(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1,390,082.04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0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860,258.23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1月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491,908.35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置换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0]核字第90352号)。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0年上半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投资金额42,000.00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204.49万元,期末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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