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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8月13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5)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6)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8月13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富章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秦操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5)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6)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六)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董事会领导下,围绕公司战略目标,持续推进智慧口岸业务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并集中公司资源,进一步拓展智能交通、智慧机场等业务,实现新的突破,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推动公司上半年的业绩增长。同时,疫情期间,为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公司勇于承担作为智慧口岸领域专业研发企业的社会责任,迅速响应,率先推出旅客健康申报核验系统、驾驶员智慧验放系统、AI测温等防疫抗疫产品,保障国门安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06.95万元,同比增长23.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43.23万元,同比增长16.89%。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进展情况如下:

  1.智慧口岸业务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口岸市场,研发和推广了一系列新的自主产品及系统,并持续对智慧口岸业务领域产品的性能和软件系统进行优化升级,不断推进智慧口岸智能产品和智慧系统的标准化、规模化,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口岸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1,458.42万元,同比增长17.71%。

  (1)奋力赶工,加快推进在手订单交付

  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客户部分项目的进度延期。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第二季度奋力赶工,按照客户要求完成项目进度。报告期内,粤港澳大湾区重点项目中,横琴口岸、莲塘口岸、九洲港口岸等项目加快推进。值得一提的是,深圳莲塘口岸作为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后粤港澳地区首个新建的口岸,也是深圳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首次使用车辆“一站式”通关模式。

  2020年6月,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航站楼通过验收,标志着项目全面竣工,预计将于近期实现运营。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是公司智慧口岸整体解决方案的又一重点项目,标志着公司智慧口岸建设的水平再上新台阶。

  (2)新项目承接有序进行,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

  2020年1月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凭借良好的声誉以及品牌知名度,承接的主要项目包括四川泸州机场口岸、新疆伊宁机场口岸、黑龙江黑河口岸、四川九寨沟黄龙机场口岸、山东济南机场北指廊改造、湖南长沙机场口岸升级等,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领先的市场地位。此外,受疫情影响,部分客户的项目延期采购,公司将与客户保持沟通,积极参与相关项目,加大市场拓展力度。

  (3)积极开拓,智慧机场业务取得新突破

  报告期内,基于在智慧口岸的技术积累和核心技术的延伸应用,公司开发出满足机场多个场景使用需求的产品和系统,并取得了一些突破,为公司智慧机场领域的战略布局和市场开拓奠定坚实基础。

  ①自助安检项目

  公司自主研发的自助安检系统系全国首创,该系统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尾随判断报警,不仅降低了安检人员的工作压力,还极大地提高了机场安检管控的安全性。该系统的获批使用,标志着公司再一次成功将智慧口岸建设的优势“移植”到智慧机场。公司自助安检系统继在虹桥机场全国首家获批使用后,于2020年7月在昆明长水机场再次投入使用。昆明长水机场是西南地区第一家、全国第五家自助安检项目经民航局批复的机场,也是目前中国民航机场自助安检系统建设规模最大的机场。

  ②中转过境系统项目

  公司创新研发的过境旅客国际中转通道系统于2020年初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满足了国际中转旅客、机组快速中转的需要,既提高了国际中转效率,又促进了机场建设,受到过境旅客、航空公司和机场管理部门的普遍欢迎。继在北京首都机场成功应用之后,公司于今年6月又承接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中转过境系统项目,进一步扩大了系统的使用范围。

  ③香港机场旅客查验通道项目

  公司承建的香港机场中转区域旅客查验通道项目于今年上半年分批安装并陆续投入使用。公司凭借在香港机场安检通道、安检查验台的成功建设经验,拓展了香港机场自助登机通道、机场员工通道等项目。

  此外,公司首创的箱体、人脸智能分析系统,解决了海关多年来旅客和行李绑定的难题,并持续向全国口岸推广。报告期内,该系统再次在四川、云南、山东、新疆等地机场应用。

  (4)紧密跟踪客户需求,助力防疫抗疫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研发了旅客健康申报核验系统、驾驶员智慧验放系统、AI测温等产品,实现健康信息自助核验、自助测温、自动预警拦截,快速隔离拦截疫情旅客,避免人员之间交叉感染,并成功应用于部分口岸现场,有效缓解了海关工作人员压力,保障国门安全,为防疫抗疫贡献自己的力量。公司的防疫抗疫工作获得了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可: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公司列为第一批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的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企业,深圳市福田区认定公司为防疫抗疫产品研发生产企业。随着疫情的逐步缓解,全国口岸陆续开放,防疫将进入常态化阶段,公司相关防疫抗疫产品有望实现规模化销售。

  国外环境复杂多变,口岸管理需要不断变化和升级。公司将紧密跟踪客户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的技术优势,适时推出满足口岸多样化管理需求的创新产品,不断提升口岸管理水平。

  2.与华为深度合作,智能交通业务快速推进

  在智能交通领域,公司结合自身行业经验及技术积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出了新一代AI测速仪、AI相机、AI终端等多款AI新产品,打造全场景解决方案。经过近几年的积累,公司智能交通业务竞争力不断增强。公司荣获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2019-2020年度中国智能交通技术创新奖(多功能综合执法仪),并被协会评为2019年第八届中国智能交通三十强企业。

  2019年,在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中,公司与华为合作助力四川省和江苏省系统建设,为取消省界收费实现并网提供技术支撑。2019年10月29日,秉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理念,公司与华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智能交通、智慧机场等领域继续开展深度合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产品已陆续在辽宁、甘肃、陕西、河北、河南、江苏、山东、江西、安徽、广东等地的公安交警项目中安装使用。近期,公司再次与华为合作的北京二环路内核心区域智慧电子警察项目成功签约,助力北京智慧交通建设。

  3.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自主研发,成果丰硕

  发展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自主创新,秉持“客户没想到的,我们要想到;客户想到的,我们要做到”的研发理念,持续加大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研发投入,不断推陈出新、迭代升级、丰富产品线,实现公司多项产品技术突破。2020年1-6月,公司各项知识产权取得丰硕成果,其中获得授权专利120项,软件著作权79项;截至2020年6月底,公司合计获得授权专利185项,软件著作权252项。

  在口岸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方向,公司研发并已落地应用的全自动智能施封系统、手提行李智能查验系统、自助健康申报核验系统等产品,实现了机器替代人工、智能辅助监管的目标。2020年6月,公司“智慧口岸查验防控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通过了科技部授权机构的科技成果评价。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总体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口岸视频防尾随检测和集装箱检测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智能交通产品方向,公司承接华为业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响应相关智慧交通项目系统需求,通过了华为产品质量标准及安全红线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质量控制体系。

  在基础技术研发方向,公司首次参加声学场景识别与事件检测国际行业顶级赛事,与腾讯多媒体实验室、英特尔、韩国电信研究院等世界知名企业、研究机构,以及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韩国首尔大学等国内外顶尖高校同台竞技,在参加人数最多、竞争最激烈的Task 1a“跨设备声学场景分类”任务中,公司取得了团队排名国内第二、国际第四的佳绩,展现了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研发水平。

  2020年4月,公司参与编制的团体标准《人体测温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规范》顺利发布,此外,公司还获邀参与了4项行业标准的编制(待发布),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附注“五、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瞿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8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1,72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963,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7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7号)。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0年4月30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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