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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7,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4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赤壁银轮工业换热器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浙江银芝利汽车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3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14,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江苏朗信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1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南昌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为Yinlun ADM India Pvt. Ltd.提供最高额为15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合计为上述10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18,5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网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2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续签《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与该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127XY2020021677)提供授信担保,为其在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13日内在该行发生的各类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责任担保。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江津路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其在2020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21日内在该行发生的各类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责任担保。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与该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编号:武光荆州GSSX20200018)提供授信担保,为其在2020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21日内在该行发生的各类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000万元,全部是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94%。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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