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86 公司简称:敏芯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
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新年伊始,受新冠疫情影响,中国经济和全球经济受到了较大冲击。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推动公司复工复产,从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但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巨大,尤其是消费类电子行业,上半年由于疫情的影响对行业的冲击尤为明显。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1.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6%;实现营业利润1,630.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1,704.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40.77%。
1、重视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效率,强化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量产一代,设计一代,预研一代”的研发策略,坚持以下游市场需求为导向,一方面是对公司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提升产品性能指标;公司对压力传感器产品线进行扩展与升级,开发完成了0.85mm*.85mm高度计用压力传感器芯片、微差压传感器芯片和力传感器;同时对加速度传感器进行升级,实现产品尺寸从1.07*1.07缩小到1*1mm;另一方面强化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开拓新的应用领域。为应对TWS等耳机市场对尺寸较为敏感的需求,公司进行了新一代MEMS麦克风的研发,重点研发小尺寸芯片,目前已经实现0.7mm*0.7mmMEMS芯片的量产。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1,616.18万元,拥有研发人员105人,研发人员占公司员工比例25%。
2、市场策略转型,加大各方面投入,提升产品销量与客户层次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发展消费电子领域的智能手机与耳机市场,积极开拓医疗领域的血压计与呼吸机等相关市场,并加大知名手机品牌客户的市场拓展力度,努力提升产品销量、种类与客户层次。受5G通信建设等因素的驱动,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智能手机等传统消费电子市场逐步回暖,因此公司在不断提升在主要手机厂商中的份额,并依靠自主封装测试产品开发高端品牌客户;同时,TWS耳机目前正成为智能语音领域新的快速增长点。随着市场上越来越多的智能手机取消3.5mm耳机接口,各大消费电子产品厂商纷纷推出TWS耳机产品,根据Counterpoint Research的预测,2020年TWS耳机出货量将进一步增长90%,达到2.3亿台。因此,公司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大力推广TWS耳机产品,在快速发展的新兴市场中抢占先机,虽然目前受海外疫情的影响,海外市场需要有所减少,但整体呈平稳增长趋势。此外,在医疗领域,受疫情影响,医疗物资需求有所提升,血压计等医疗产品订单持续增加。此外,呼吸机中的微差压传感器等核心器件目前主要依靠从国外进口,供应较为紧张,公司目前研发的微差压传感器已处于客户验证阶段。得益于公司全产业链研发及全国产化供应链的优势,公司正在加大知名品牌客户的市场开拓,力争进一步提高客户层次及产品市场占有率。
3、坚持全本土化供应链体系的搭建
公司坚持MEMS传感器全生产体系的国产化,自主研发设计MEMS传感器芯片,并通过向国内的晶圆制造和封装厂商导入MEMS生产加工技术,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生产环节交由国内半导体制造厂商完成,因此,随着国内疫情的趋于平稳,公司的国内生产体系在较短时间内实现恢复供应,极大的减少了疫情对公司生经营的影响。与此同时,由于国外疫情仍在持续,与依靠进口国外芯片的厂商相比,公司在供应链安全方面更具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建设的子公司德斯倍也开始提供封装测试产能,为公司的供应链安全及开拓品牌客户提供了有力保障。
4、成功登陆资本市场
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8月10日,公司成功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价格62.67元/股。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更多的优秀人才;通过不断的产业升级,强化细分市场的开发,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产业的协同发展效应,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给股东创造良好的回报。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19年8月6号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0,000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298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9,900,000.00元变更为53,20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9,900,000股变更为53,200,000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号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26日,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51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190,067.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20,932.40元。截至2020年8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298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51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190,067.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20,932.40元。截至2020年8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298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具体如下: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相关情况
(一)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和“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斯倍”)和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灵科”)。为了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方便公司的管理,公司拟分别以总额不超过40,026.09万元和5,991.42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德斯倍和昆山灵科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算。本次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亦可提前偿还。
2020 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及一期,德斯倍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9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及一期,昆山灵科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9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2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向2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将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德斯倍和昆山灵科将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仅用于“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和“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德斯倍和昆山灵科将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分别以总额不超过40,026.09万元和5,991.42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和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和“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本次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和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将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仅用于“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和“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2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提供总额不超过40,026.09万元和5,991.42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和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和“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本次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和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将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仅用于“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和“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2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2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2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的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21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分别以总额不超过40,026.09万元和5,991.42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和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和“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3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算。本次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亦可提前偿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21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瑞芬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分别以总额不超过40,026.09万元和5,991.42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和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和“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本次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和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将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仅用于“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和“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2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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