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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62        证券简称:西藏矿业        公告编号:2020-02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低迷的产品市场,虽然公司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但因主要产品之一锂盐产品价格持续下跌,且销路不畅,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不理想,出现了经营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铬铁矿10,271.98吨、工业级碳酸锂77.40吨、委托加工高碳铬铁20,853.78吨;销售铬矿石4,240吨、工业级碳酸锂20.65吨、氢氧化锂85吨、高碳铬铁17,788.89吨。2020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72.6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09.53万元。各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二、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构成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无影响。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6月财务报表格式影响如下:

  2020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6月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曾泰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0-019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成都以现场加电话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0年8月17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5人,委托1人(公司独立董事张春霞女士因病请假,委托独立董事李双海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曾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交易事项属关联交易,董事曾泰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关联董事曾泰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查松认为现阶段公司更宜将资金用于主业发展,因此放弃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甘启义先生、李双海先生、张春霞女士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回避 1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0-020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2020年8月17日以微信、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吴伟萍女士因私未能出席,委托监事拉巴江村先生出席会议并授权其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主席拉巴江村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依据2017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本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的报告》

  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0-025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关联交易章节规定,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本事项相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投资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信息

  1、产品类型:资金信托

  2、产品名称:华宝宝嘉10号资金信托

  3、受托方: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认购金额:不超过4亿元,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对该产品进行再投资的金额,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5、是否分期:允许分期设立

  6、合同期限:不超过36个月

  7、资金保管:选择经营稳健的商业银行担任资金保管行

  8、产品投资范围

  (1)固定收益类资产: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或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型债权类金融资产。其中,固定收益型债权类金融资产除了包括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的标准化债权资产外,也包括资产为各类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转让及回购、应收账款等债权形式的金融产品。

  (2)现金管理类资产:货币市场基金;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

  9、信托收益分配:

  以现金形式每半年分配一次。

  10、固定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

  受托人固定信托报酬按日计提,每日计提的受托人固定信托报酬=当日信托单位份额×受托人固定信托报酬费率÷365。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3、注册资本:474,40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1241927F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1998年9月10日

  7、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8、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316,928.43万元,净资产1,133,180.7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16,938.26万元,净利润113,021.89万元。(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鉴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本公司控股股东拟进行改制重组为由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该次改制重组尚在履行向国务院国资委的报批程序,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为仍应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为关联方,并将本次交易仍作为关联交易适用关联交易审议相关程序。

  (三)服务定价依据

  华宝信托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信托管理费。

  (四)信用状况

  华宝信托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经查询,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截至本次投资理财计划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次投资理财计划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有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甘启义、李双海、张春霞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造成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查松认为现阶段公司更宜将资金用于主业发展,故放弃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甘启义、李双海、张春霞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对于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委托理财的相关工作,配备专人跟踪当次委托理财,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检查、审计、核实;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及相应损益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造成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七、其他事项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事项相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0-021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相关准则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各项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收入准则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会[2017]22号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0-024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81号)核准、《关于同意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批复》(藏国资发[2010]282号)同意,通过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8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1,615,33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18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XYZH/2010CDA4007-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4月27日止,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15,3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4,335,475.3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0,179,071.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4,156,404.25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5 号)核准、《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批复》(藏国资发[2015]91号)同意,通过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3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4,844,36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45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16CDA5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3月15日止,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844,36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623,593.35元,其中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资产认购19,587,035股,资产认购共计人民币204,684,515.75元;其余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25,257,328股,现金认购共计人民币263,939,077.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509,433.92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15,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1,509,433.92元),募集资金现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29,643.68元。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万元

  

  (三) 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本期余额为72,075.14万元,含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9,943.1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分别同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2011年6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银行康昂多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7月,因募集资金账号发生变更,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银行康昂多路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4月,为了扩大与多家银行的合作,本公司决定撤销原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开设的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二期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4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年6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1:尼木铜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未在上表列示的原因,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2:手续费支出系募投项目未发生支出,将相关账户手续费计入当期费用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终止尼木铜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4,474.78万元(包含银行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0-026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定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金珠二路8号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

  1.审议《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3日上午10:0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7:00时。     3. 登记地点: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金珠二路8号

  邮政编码:850000

  4. 会议联系方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91-6872095

  传真: 0891-6872095

  联系人:王迎春、宁秀英

  5.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62”,投票简称为“西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20年9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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