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力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力争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张力争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力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力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已按照相关法定程序,推进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
张力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张力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
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 “2020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网站(http://rs.p5w.net/html/123119.shtml)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15:00至17:00。
届时公司财务总监崔燕萍女士、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周剑军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债券代码:112637 债券简称:18华联0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内经济发展造成巨大影响。疫情发生以来,公司旗下购物中心严格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采取全方位的措施,在保护员工与顾客安全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保障商场正常营业,全力保障市场需求。疫情期间,购物中心客流大幅下降,并且部分业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暂停营业;公司旗下影院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暂停营业,公司经营业绩面临较大压力。公司以北京为购物中心核心布局区域,2020年6月北京突发疫情对经营情况也产生较大影响。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23.12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80.45亿元人民币。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4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9.83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提升购物中心核心主业经营能力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安全购物环境
新冠疫情发生以后,公司第一时间组建防控指挥领导小组及执行组,实时监控疫情发展情况并迅速做出反应行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保障市场供应快速推进复工复产,制定《北京华联购物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引手册》《购物中心卖场管理规范》《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的规定》《疫情期间餐饮业态经营指导意见》《门店防疫小组工作规范》《办公管理规范》《疫情持续期间员工管理要求》等相关制度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更新,坚持“零容忍”原则进行全员防范与管理,并加强对办公场所、经营场所的消毒防控工作,让顾客进入购物中心时放心、安心,同时做好员工的自身防护工作,有序推进和维持商业物业的正常运营。
(2)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提升购物中心运营能力
报告期内,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公司深耕购物中心核心主业,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并开展防疫经营两手抓,动态适时调整经营计划与方式,持续评估并采取多种措施应对。公司要求旗下购物中心继续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经营要素,重点关注因疫情带来的消费需求与消费方式的变化,通过消费者需求调研和经营分析,以三年调改计划动态更新各购物中心经营定位与经营品质,回归零售为本质的商业逻辑,围绕客流、销售、空置率、利润、收缴率等关键指标扎实做好运营管理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工作重点围绕稳经营、促消费、抓收缴展开,加强空置与风险店铺的管理工作,梳理识别风险租户,制定招商应对策略,全力提升租金收缴率。为降低疫情对公司及商户经营造成的冲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携手商户开展经营自救,共克时艰,适时对部分商户实施不超过1亿元的租金及管理费减免措施。此外,公司也积极向租赁物业业主争取一定程度的租金减免支持。
为提升商户销售,公司以会员小程序为突破口,以分级营销活动计划为基础,加强线上会员服务平台,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模式,完成线上商城和直播间开发,增加会员数量和活跃度,支持商户通过线上平台开展销售和推广,提升购物中心营销能力。另外,公司将根据门店市场定位、所处区域、目标客群等因素实行差异化营销策略,呈现各门店有特色、有调性的营销活动。报告期内,公司旗下购物中心线上商场于二季度上线,并通过小程序组织300多场直播;北京区域购物中心开展“堂食开胃卡”、“开心卡”、“甜蜜计划”三期预售卡促销,带动商户销售额提升。
后疫情时代,顾客对于购物中心环境品质和安全性的要求提升。公司关注加强卖场品质提升,着手提前蓄势聚力,抓住疫情得以控制后市场复苏的消费机会,努力降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北京门店进行56次品质检查与整改,推动硬件改造升级。
(3)加强数据化系统建设,完善数字化运营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大数据平台,加强数据化系统建设,一是基于会员小程序完善数字化会员平台,建立各门店专属线上商城,促进面向会员的精细化运营;二是从业务角度出发,继续完善运营维护及管理系统支持,及时推进租赁、物业、客流等模块现有系统的升级,加强门店运营数据的监督与管控,提升风险预警与控制能力,促进数据分析对经营决策的支持;三是完善品牌资源库建设,整合品牌资源,加强对品牌资源的动态管理。
2、梳理和优化管理体系,着力降本增效
围绕核心经营目标与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深化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与流程的执行、检查与更新,并着力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梳理和完善商管管理体系与开发管理体系,梳理门店运营管理流程,关注各业务部门沟通与协作效率,优化职能分工与权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效率提升。为减少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冲击,公司加大对运营成本费用的合理控制,强化现金流管理,重点关注费用支出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成本费用与业务情况的匹配度,并积极争取疫情期间降租减税等优惠政策,以降低经营成本与费用。
3、加强人才后备梯队培养,提升组织学习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业务发展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搭建干部管理梯队,关注后备梯队培养,合理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为全面提升公司员工业务与管理技能,公司组织推出主要业务条线分层级、分岗位业务课程,匹配综合素养及管理课程,形成各岗位学习地图,提升组织学习能力。公司在报告期内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岗位特点、业绩贡献等因素,优化考核激励体系,促进组织与员工共同成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万元
说明:万柳影院成立于2010年3月23日,注册资本1020万元,本期本公司以139.127852万元收购万柳影院100%股权。支付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对万柳影院持股比例为100%。取得控制权日为2020年4月30日。
2、新设子(孙)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新加坡华联新设立SCARLET (CHINA) MALL PTE LTD、利德龙诚商业管理、斯卡利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均为100%。
3、处置结构化主体
上海央旭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泰重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旭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8月18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 年8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翠芳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0-059)。
表决情况:同意8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7)。
表决情况:同意8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涉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涉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严格按照原审议批准内容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0-058)
表决情况:同意8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王锐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张力争先生提出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董事会提名选举王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锐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选举王锐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次提名、任免是在充分了解王锐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王锐先生本人同意,王锐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2、未发现王锐先生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同意提名王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王锐先生简历
王锐,男,1971年1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正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证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裁、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总裁助理兼招商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8月18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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