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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0-082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要求,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1、自产自销轮胎产品:

  ■

  2、轮胎贸易:

  上市公司除自产自销轮胎产品外,还通过子公司经销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其他企业生产的轮胎产品。2020年第二季度公司轮胎贸易收入为19,021.39万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2020年第二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同比增长1.75%。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钢丝帘线四项主要原材料总体价格同比下降19.32%。

  三、其它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前述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0-078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6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临2020-052、2020-065号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43966332L

  名称: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茂山路588号

  法定代表人:袁仲雪

  注册资本:贰拾陆亿玖千玖佰肆拾捌万零陆佰柒拾捌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8日

  营业期限:2002年11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轮胎、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生产技术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相关服务;废旧轮胎收购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装备、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0-079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5人)。会议由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0-081)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0-080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2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吉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监事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 8月31日

  

  公司代码:601058              公司简称:赛轮轮胎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初,国内新冠病毒爆发,为抗击疫情,国内经济几乎处于停摆状态。一季度末,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开始逐步恢复。进入二季度以后,新冠疫情席卷了全球其他国家,这些国家开始了平衡抗击疫情和恢复经济的矛盾之路。面对国际格局剧烈动荡、世界秩序出现调整及疫情对经济的冲击等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公司管理层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公司在管理层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做一条好轮胎”的使命,齐心合力取得了优异的经营业绩: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98亿元,同比下降4.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5亿元,同比增长25.26%。

  1、疫情防控兼顾寻找新机遇

  报告期内,面对突发疫情,公司坚持员工生命安全至上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并建立信息统计和提报网络,动态掌握和关注每一位员工的情况,有效地断绝了疫情的发生,保障了员工的健康及公司有序的生产经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公司还积极推进相关项目建设,东营工厂半钢子午胎扩建项目、沈阳工厂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项目上半年按计划推进,越南工厂半钢子午胎扩产项目的首条轮胎也正式下线。这些项目的顺利推进,为公司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打了基础。

  同时,公司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通过青岛市红十字会捐赠1,000万元(其中公司捐款600万元,管理层及员工捐款400万元),用于疫情抗击与防控工作;还通过武汉当地经销商、车队等各种渠道,紧急调配,为武汉当地医院建设和医院救治等提供轮胎、口罩等物资支援。

  2、两化融合再添新篇章

  公司作为行业内首家采用信息化技术控制生产全过程的企业,一直致力于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等领域业务的推进与发展。近年来,公司先后获批成为“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示范企业”及“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近日,公司“基于智能制造的轮胎企业工业大数据应用项目”成功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针对传统轮胎行业数字化转型困难等痛点,公司联合软控股份、青岛科技大学、中国电信,阿里达摩院等合作伙伴,共同打造了“橡链云”工业互联网平台。该平台将助力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集聚、融合,形成一个“开放、共生、共赢”的生态系统。公司还与科大讯飞全资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携手共建“橡胶轮胎行业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将联合创建国内首个“橡胶工业设备声纹库”,促进人工智能和橡胶轮胎行业的深度融合。

  3、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公司旗下品牌路极轮胎(Roadx Tyre)正式牵手英超西汉姆联足球俱乐部,成为其2020-2022年全球官方合作伙伴,路极轮胎将携手西汉姆联一起征战英格兰顶级联赛。未来,公司将与西汉姆联共同推出线上线下活动,以进一步提升赛轮品牌在全球的影响力,展示公司充满激情的国际化品牌形象。另外,公司还推出了新零售智能管理系统,将经销商、门店、消费者在线上、线下进行有机结合,打通了从工厂到消费者全链条的信息流及物流,为“点对点”订单生产和配送优化的供应链模式提供了基础和依据,有利于进一步拉近公司与消费者距离。

  在世界品牌实验室主办的第十七届“世界品牌大会”上,公司以508.72亿元的品牌价值入围2020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位列124位,品牌价值较前一年度增长106亿元,增幅达26%。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五(44)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0-081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轮胎”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 2020年上半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73 号文核准,公司向 9 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949,367 股,每股发行价 15.8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98.6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2,768,001.61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4)第 SD-3-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94,960.15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 亿元,收到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514.8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3,933.32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含银行手续费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公司、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4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会同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 12 月 1 日,公司、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东营”)、西南证券会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签署了《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4年 12 月 5 日,公司、赛轮东营、西南证券及建设银行广饶支行签署了《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暨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之持续督导相关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保荐机构由西南证券变更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并重新签署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了相关的保荐与承销协议,并与浙商证券签订了相关终止协议,重新签署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公司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亿元。

  3、公司于平安银行青岛分行开立的11014700019008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由于赛轮东营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尚未完全完工且未达产,因此与承诺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对赛轮东营增资1,172,768,001.61元,赛轮东营拟使用增资额中的34,752.26万元置换其预先投入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赛轮东营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注册会计师鉴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赛轮东营以募集资金中的34,752.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赛轮东营利用募集资金34,752.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轮胎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拟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核字(2014)第SD-3-024号《专项审核报告》鉴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赛轮轮胎使用募集资金34,752.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赛轮东营拟根据投资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4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5年11月6日,赛轮东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2015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6年3月10日,赛轮东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4.5亿元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6年10月21日,赛轮东营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201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6年12月23日,赛轮东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4亿元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7年10月24日,赛轮东营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8年8月14日,赛轮东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3.5亿元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8年10月11日,赛轮东营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5)2018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9年8月22日,赛轮东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6)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20年1月8日,赛轮东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1.4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1.9亿元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赛轮东营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4亿元(在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现金管理形式及期限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赛轮东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轮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制订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赛轮轮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赛轮轮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鉴于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含将于2015年11月13日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4,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含将于2015年11月13日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4,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含将于2015年11月13日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4,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制订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赛轮轮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赛轮东营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购买了18期掉期交易及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2015年1月5日、1月15日、3月6日、4月4日、4月17日、5月21日、6月19日、7月17日、8月29日、9月15日、10月16日、10月24日、201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4-108、临2015-001、临2015-003、临2015-007 、临2015-021、临2015-023、临2015-028、临2015-039、临2015-051、临2015-064、临2015-067、临2015-071、临2015-072、临2016-057号公告。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赛轮东营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9年延长至2020年12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轮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赛轮轮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相关要求,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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