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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逾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0-055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逾期基本情况

  前期,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向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保基金”)申请流动性支持,截至目前信保基金提供的流动性支持本金存续额为56.5亿元,已经处于逾期状态。

  作为增信措施,公司取得上述流动性支持时已将所持有的部分金融企业股权和信托计划质押给信保基金,截至6月30日,上述质押资产账面价值为43.54亿元。同时,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向信保基金提供担保,质押股数为14.5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

  二、风险提示

  若未能妥善解决上述债务逾期事宜,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拍卖等事项,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的影响。目前,公司正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风险化解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将积极与信保基金协商解决方案,本次债务逾期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816                                公司简称:安信信托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信托行业严监管的趋势不断增强,各项监管政策围绕治乱象、防风险、补短板、促转型,推动行业回归信托本源。公司在前期自查、总结和反思基础上,聚焦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稳步推进风险化解的重大事项,强化资产清收处置力度,较好的维护了和谐稳定的经营秩序。

  (一)高度重视,稳步推进风险化解重大事项

  近年来,由于部分信托项目未能按期兑付引发诉讼事项,公司面临较大流动性风险,为避免触发系统金融风险,公司经申请批准停牌策划风险化解的重大事项。停牌期间,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风险化解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重组工作组于4月份进驻公司,重组方有意在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下对本公司实施重组。报告期内,公司全力配合重组工作组开展尽职调查、资产和风险评估、项目债权催收以及兜底项目风险化解的具体工作。

  (二)多措并举,全力开展资产清收相关工作

  清收工作是公司今年的工作重点,公司在认真梳理存续项目资产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阶段性清收目标和具体方案,先易后难注重实效,针对每个项目排出清收处置时间表,积极采取多种手段如资产转让、资产重组、交易对手再融资、增强风控措施、破产债权救济、司法保全、诉讼等方式对到期项目进行清收,对底层资产进行变现,切实落实资产清收工作。上半年公司信托业务兑付本益共186.97亿元,其中主动管理类信托兑付投资者本益74.21亿元(含个人投资者49.74亿元);通道类业务兑付本益112.76亿元。同时,通过资产清收,2020年1-6月固有业务收取信托报酬1.53亿元(其中:当期确认手续费及佣金收入0.26亿元),增加了公司固有业务的流动性。 同时,围绕着委托方资金展期、原状返还、免于追究有关责任等目标开展工作,取得了部分成果,并积极推动对部分机构的原状返还工作。

  (三)加强管理,积极维护和谐稳定的经营秩序

  (1)积极落实监管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上海银保监局下发的《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根据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管理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合规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公司全员合规意识以及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的意识,完善相关审核流程。同时根据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转发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沪银保监通[2020]25号),认真组织部署对2017、2018、2019年深化整治市场乱象工作自查和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梳理、自查、回顾、评估与总结乱象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宏观调控政策执行、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融资类信托业务以及创新业务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2)围绕中心工作优化资源配置

  积极维护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和相关关键岗位人员的稳定,同时推动组织和人员岗位优化,使更多的力量配置到中心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推行了全新的薪酬管理办法,明确了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执行规则,完成降薪工作。上述工作都为保持正常经营秩序和后续业务恢复开展提供了基础。

  (3)妥善处理投资者兑付风险

  认真应对公司风险资产所面临的流动性问题,一方面加强清收兑付工作,另一方面缓释信托产品到期兑付压力,切实加强财富部门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认真落实投资者稳定工作,稳定客户情绪。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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