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8月25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31日下午14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韩木林、杨东汉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是玉丰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0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8100万元变更为108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新《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修订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修订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修订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修订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修订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0】E1408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文甜甜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文甜甜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8),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附件:文甜甜女士简历
文甜甜,女,1991年1月生,江苏宜兴人,汉族,本科学历,2014年1月至今一直工作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14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截至2020年8月31日,文甜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0-85585259
传真:0510-85585239
电子邮箱:xz@wuxipaike.com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联合路30号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8月26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31日下午13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凌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刘波先生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修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9,382.96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62号文核准,派克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30.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1,89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10.0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780.95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派克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0】B079号《验资报告》。
同时,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胡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胡埭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技支行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存储银行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派克新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按照投资项目轻重缓急顺序,依次投入“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热端特种合金材料及部件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91,97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75,780.95万元。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根据《招股说明书》,为抓住市场机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止2020年8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29,382.9623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0]E1408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382.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公证会计师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0]E1408号),认为:派克新材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8月19日《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编制,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认为:派克新材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自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账至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交所的规定。
此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交所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9,382.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自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账至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交所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9,382.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5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可以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相关事项如下:
一、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具体规定
1、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供应商签订采购、施工或相关合同,并洽谈好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办理相关的付款手续。
2、具体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提交财务部并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在每次付款时需附承兑汇票的扫描件并在《付款申请单》上标注该票据号码,并根据该《付款申请单》在发生业务的当月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结算户划转等额资金。
3、涉及部门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将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可以有效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基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考虑,公司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派克新材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此外,派克新材相应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投项目。
2、派克新材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派克新材拟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的使用。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东兴证券同意派克新材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 报备文件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克新材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6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3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62号文核准,派克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30.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1,89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10.0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780.95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派克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0】B079号《验资报告》。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胡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胡埭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技支行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存储银行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派克新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概述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3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现金管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实施单位: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该3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收益)。
6、信息披露: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后将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目的: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存在的风险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的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2020年8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3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3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派克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派克新材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东兴证券同意派克新材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7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不包括风险投资)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3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得进行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本次委托理财虽不属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且公司已根据目前的实际资金状况,规定使用任一时点委托理财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同时对于风险投资也有明确的界定。这有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派克新材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东兴证券同意派克新材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 报备文件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克新材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8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6日14 点 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6日
至2020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相关公告于2020年9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和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9月15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0年9月15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联合路30号派克新材行政楼1楼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甜甜 电话:0510-85585259
电子邮箱:xz@wuxipaike.com 传真:0510-85585239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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