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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只企业债注册发行总规模超3800亿元

  本报记者 苏诗钰

  今年3月1日,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企业债券发行全面施行注册制。截至9月1日,企业债实施注册制已有半年,各项工作平稳推进,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记者根据中央结算公司中国债券信息网数据统计显示,今年3月1日以来截至9月1日,有45只企业债状态显示为“已注册”,申报总规模达3866.2亿元。

  财政部专家库专家、360政企安全集团投资总监唐川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降本增效的业务原则下,相比注册制实施之前,企业债的发行周期已明显缩短,多数企业债的整体发行时间缩短为之前的一半。特别是按照注册制改革的需要,取消企业债券申报中的省级转报环节,审核时间大幅缩短,明显提升了企业的债券发行意愿和整体的市场运作效率。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分析师刘暮菡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注册制实施后,企业债审核效率提升,发行周期缩短。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债券审核工作规则(试行)》,曾就审核程序中的三个关键时间点向市场明确:审核机构审核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自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反馈意见,自反馈更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报告。

  值得关注的是,近日为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在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支持县城特别是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内主体信用评级优良的企业,以自身信用发行专项企业债券。

  唐川表示,除了实施注册制外,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预计也会是今年企业债改革创新的一大重点。整体来看,企业债是地方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之一,有助于企业调用更大范围的资金资源,同时也能够帮助企业优化债务性融资的期限。注册制下,企业能够更为快速地完成资金的导入,有助于提升企业的产业投资能力和投资效率。

  刘暮菡表示,实施注册制后,企业债融资进一步便利化,发行效率得以提升,规模和期限的设置更加灵活,有利于企业更好利用债券工具促进自身发展。同时,企业债实施注册制后,信息披露成为监管核心。完善信息披露的要求也推动内外部监督力量的加强,有助于企业经营战略和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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