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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20-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8号楼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银会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74,377,3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97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73,859,0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85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18,3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5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19,3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18,3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5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潘继东、刘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859,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1%;反对5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4%;反对5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继东、刘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20-072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方文彬先生已任期届满,由于方文彬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不足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方文彬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

  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邢铭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和《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0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邢铭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方文彬先生辞职生效,方文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20-073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4日下午16:00,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8号楼三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银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1日以专人递送、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4人,董事郭守明、鲁水龙、王兆基先生,独立董事吴非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为:

  审计委员会:由邢铭强、吴非、郭守明先生组成,召集人为邢铭强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吴非、邢铭强、李银会先生组成,召集人为吴非先生。

  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不变。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具体贷款额度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涉及金额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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