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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麒麟软件有限公司签署框架性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2证券简称:理工环科公告编号:2020-046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协议系双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就具体合作事宜,双方将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与条件签署具体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协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具体协议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事项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合作期限较长,增加了合作风险、管理风险和政策调整等风险。

  2、本协议系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协议尚未签订,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无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一、协议签署情况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麒麟软件有限公司(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于2020年9月5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实现各自在网信方面的战略目标,甲乙双方同意在各自现有及将来若干业务领域内,在网信软件生态研发方面结成长期全面的合作伙伴关系。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麒麟软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谌志华

  注册资本:19,878.2392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相关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信息系统工程技术验证及咨询服务;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软件评测;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

  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信安创业广场3号楼6-8层

  2、麒麟软件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年又一期,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麒麟软件有限公司以安全可信操作系统技术为核心,旗下主要拥有“银河麒麟”和“中标麒麟”两大产品品牌,既面向通用领域打造安全创新操作系统和相应解决方案,又面向国防专用领域打造高安全高可靠操作系统和解决方案,现已形成服务器操作系统、桌面操作系统、嵌入式操作系统、麒麟云等产品,能够同时支持飞腾、鲲鹏、龙芯等国产CPU。麒麟软件有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的范围

  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与条件拟从多个层次寻求合作的机会:

  1.1甲乙双方基于银河麒麟操作系统,在网信领域,展开相关技术合作。

  1.2甲方协助乙方,完成乙方电力工程造价软件、易数数据可视化分析平台等软件应用基于银河操作系统的迁移适配工作。

  1.3双方在智慧能源、智慧环境等业务场景实现网信领域技术合作和应用示范。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约定,甲方发挥银河麒麟操作系统产品研发、技术支持和运作商业平台的优势,协助乙方完成协议内软件的适配工作。在互相尊重、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协助乙方进行技术攻关,迁移适配,规范测试认证,提高乙方综合保障能力,促进人才培养,产业孵化和相关落地等工作。

  双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向乙方提供银河麒麟操作系统软件以及迁移适配工作中的相关技术支持。甲方银河麒麟操作系统相关解决方案、适配方案、技术资料等向乙方开放。

  2.2乙方将甲方银河麒麟操作系统作为网信领域操作系统方面唯一合作伙伴,实现乙方开发的电力工程造价软件和易数数据可视化分析平台基于甲方银河麒麟操作系统上的迁移适配。乙方适配产品信息可同步更新到甲方官方网站。

  2.3乙方可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技术培训交流,以提高乙方的技术和保障能力。

  2.4乙方需配合甲方统一协调调度硬件资源、技术支持、解决方案输出、适配成果发布等工作。

  2.5甲乙双方仅允许对方在各自公司官网、宣传资料、产品资料等以宣传双方为合作伙伴关系而使用对方的logo、文字标识,并允许友情链接等用于宣传适配合作成果,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6为乙方积累适配经验,甲方关于电力工程造价软件和数据可视化分析平台系统适配认证需求,优先安排在乙方进行测试验证。乙方出具相应测试报告,经甲方审核后,甲方出具相应证书。

  (三)合作的落实

  3.1 本协议系双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框架协议。就具体合作事宜,双方将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与条件签署具体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以下统称“具体协议”)。

  3.2双方均有义务进一步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签署有关的具体协议及文件,以确保实现本协议的宗旨和规定的内容。

  (四)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盖章后,自2020年9月5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除非根据本协议被提前终止。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可协商本协议续展事宜。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根据每个具体协议条款自身性质应继续保留其效力的,对双方(包括各自的承继者和受让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具体协议自其生效日起生效,并在该具体协议项下各方相关义务完成前有效,除非发生本协议规定的终止事由被提前终止。某个具体协议被终止的,任何正在执行的其他具体协议以及适用于该具体协议的本协议项下条款并不因此终止。

  (五)违约责任及协议终止

  对于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该方应向对方承担及时和全面的违约赔偿责任。

  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如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终止后,守约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以面向行业应用的软件信息化业务为核心,以研发创新为企业发展之本,业务涵盖了电力行业的工程造价、工程设计标准化软件产品,电力基建、运检、供应链、财务等方向的软件定制开发,以三维设计平台、VR、物联网等技术为主的数字工地设计建设,构建了电力行业的全生命周期产品体系,并向智慧环境信息化等领域进行了延伸。

  本次战略合作将充分发挥麒麟软件有限公司在国产操作系统领域的产品研发和市场占有率优势以及公司在电力、环保等领域的客户资源、技术沉淀、产品市场占有率等优势,通过优势互补、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在产品适配、产品创新、技术突破、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合作,从而在智慧能源、智慧环境等业务场景实现技术合作和应用示范。进一步延伸理工环科供应链和产业链,开拓新模式、新产品、新的盈利增长点。

  2、本协议系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协议尚未签订,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3、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系双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就具体合作事宜,双方将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与条件签署具体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协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具体协议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事项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合作期限较长,增加了合作风险、管理风险和政策调整等风险。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协议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公司与麒麟软件有限公司签订的框架性合作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以日后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所涉及到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如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应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无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雪会先生于2020年7月2日与枣庄玺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17,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给枣庄玺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方李雪会先生拟转让2,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给枣庄玺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均于 2020年7 月29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无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如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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