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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0-07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9月3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如下:

  1、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对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所必要的程序。

  2、《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且均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管理骨干、核心业务/核心技术人员。

  6、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7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0-07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征询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公告显示屏发布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6日,公示时间共计10日;

  (3)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显示屏;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结合核查结果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对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所必要的程序。

  2、《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且均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管理骨干、核心业务/核心技术人员。

  6、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0-07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2,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0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王琨先生的减持计划。王琨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1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琨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股份304,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减持后,王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7,7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王琨先生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792,000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5月30日上市流通。

  王琨先生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来源包括:(1)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2)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8万股。(3)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王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2,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2%。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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