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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38,646,500.00元人民币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尚未划转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于淼、尹百宽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0-00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初亚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0-00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贤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0-00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89万股已发行完成,并于2020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鉴于上述发行完成,公司拟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由11,667万元整变更为15,556万元整,营业期限由2009年11月13日至2029年11月12日变更为长期。同时为适用公司战略发展,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拟将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经营范围变更前后信息如下: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的修订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0-00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3,577,340.52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抢抓市场机遇,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1,819,073.11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8,646,500.00元,其中保荐承销发行费用29,528,301.88元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758,267.41元,本次拟置换1,758,267.41元。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各项发行费用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预先投入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20]91010107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53,577,340.52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展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3,577,340.52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20]91010107号),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0-00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方式和内控流程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财务制度,公司拟定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在申请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时,由公司采购物流部填制付款审批单,并注明付款方式,如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台账。

  (二)公司财务部门按月编制当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于次月10日前报备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三)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审核后,于次月15日前将以背书转让形式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四)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以募集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

  (五)保荐机构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事项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存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与置换不规范等现象,公司应积极更正。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制订的业务操作流程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

  新亚强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新亚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五、对公司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将有助于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0-00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二、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公司自有资金亦存在短期闲置的情况。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4.6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仅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一)公司理财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每笔具体理财业务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中应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

  (二)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供公告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4.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4.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4.6亿元的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新亚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0-00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4日

  至2020年9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9月23日  9: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桑修申

  (二)电话:0527-88262288

  (三)传真:0527-88262155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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