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0-1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16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需进一步核实确认,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
由于部分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上述《问询函》,计划延期至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0-14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8日上午9:15—2020年9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科技园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永贵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4,750,1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947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303,9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6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108,446,2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29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1人,代表股份29,829,2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1057%。
(4)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永贵先生主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二)持有公司总股数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中明、傅怡堃;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0-144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湖南金福银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福银贵”)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 子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核实,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金福银贵对外债务诉讼所致。
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建行郴州南大支行(4305017038360000****)、华融湘江银行东城支行(7104030900002****)、农发行郴州苏仙支行(2034310030010000022****)被冻结对金福银贵生产经营有一定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被申请冻结的银行账户共60个,累计被冻结金额为20,329,916.7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19%。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目前仍可通过未被冻结的少数银行账户经营收支各类业务款项,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持续。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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