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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协议相关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有助于公司布局智慧城市业务战略的实施,但本协议系框架性协议且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大力拓展拥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核心技术的智慧城市业务是公司的战略转型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智智能”)是公司实施智慧城市业务的平台载体。倍智智能将建立广泛的合作伙伴生态圈,打造自身核心竞争力。

  在此背景下,倍智智能拟与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市场拓展、技术合作、人才培养等领域相互合作、互利共赢,共同提高。双方共同拓展、推进成都高新区及更大区域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倍智智能与新华三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华三作为数字化解决方案领导者,致力于成为客户业务创新、数字化转型最可信赖的合作伙伴。新华三拥有计算、存储、网络、5G、安全等全方位的数字化基础设施整体能力,提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智能联接、新安防、边缘计算等在内的一站式数字化解决方案,以及端到端的技术服务。同时,新华三也是HPE?服务器、存储和技术服务的中国独家提供商。作为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首批理事单位,新华三能够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从顶层设计咨询到产品研发落地,从硬件、软件到运营的全流程、全方位的建设服务能力。新华三助力建设的成都高新区智慧城市项目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云数智融合项目荣获“2020 IDC中国数字化转型优秀奖—信息数据领军者”。

  1、公司名称: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于英涛

  4、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路466号

  5、注册资本:8,000万美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54408889H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生产、销售:电子产品、软件、(数据)通信设备、宽带接入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网关、计算机、服务器、存储设备、智能化技术设备、智能家居设备、云计算产品、互联网信息技术产品,及前述产品的配套设备、零部件、配套软件;系统集成;以上电子设备和相关设备的租赁;以上产品及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

  8、公司与新华三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新华三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新华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拥有丰富的智慧城市业务经验,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乙方: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双方拟针对以下领域展开深度合作:

  1、共同拓展智慧城市及“新基建”项目

  结合新基建国家战略,双方将在成都高新区智慧城市项目中紧密合作,信息共享,采用共建共赢模式,立足高新、放眼成都、辐射四川,共同推进在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园区、智慧社区、一带一路等领域的合作,共同助力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长效发展。

  2、数字化高管研修与人才赋能培养

  甲方引入乙方“新华三大学”的资源和力量,定期组织实地培训与交流,乙方为甲方管理干部提供数字经济、新基建等相关理念与实践经验分享,帮助甲方管理干部及时了解与掌握数字化战略下的商业变化趋势,进一步打造卓越的领导力。乙方为甲方相关部门开展数字化人才培养,提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IT基础架构、信息安全等专业领域的认证与培训赋能,为甲方培养数字化人才专家。

  双方拟开展合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甲方大力支持乙方参与自身承接、投资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及相关信息化项目。

  2、乙方大力支持甲方参与自身承接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及相关信息化项目。

  3、双方及时向对方共享自身项目信息,并组织成立项目团队共同拓展、推进项目。乙方组织专业技术团队配合甲方专业技术团队完成咨询、设计、测试、方案制作等相关售前工作。

  4、甲方在同等商务条件下优先采购乙方相关产品及服务,乙方在商务条款上给与甲方最大力度支持。

  5、乙方组织协调公司内外资源,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联合产业生态圈的合作伙伴,重点围绕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领域定期参与甲方主导组织的技术生态圈的新技术交流,方案整合和创新研究。

  6、双方共同组成技术攻关小组,就物联网平台在成都高新区的落地进行联合攻关。

  (三)生效条件及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

  四、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智慧城市业务战略。倍智智能与新华三达成战略合作,合理利用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业务能力和资源优势,有助于倍智智能打造围绕新基建概念的智慧化建设解决方案及产品,有助于加快形成公司智慧城市全景建设和支撑能力。

  本协议系框架性协议且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协议相关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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