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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0-105号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8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或书面等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鉴于监事会主席黄冬梅女士无法履行职务,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监事李剑和职工代表监事徐勤)共同推举监事李剑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监事表决票2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张明华先生已提出辞职并已于2020年9月2日予以公告,为完善公司治理,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事的函》,提议召开中珠医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20年9月7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中珠集团提议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事事项未获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中珠集团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事的函》,提议召开中珠医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中珠集团提名的补选董事候选人为张卫滨先生,简历如下:张卫滨,男,1978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会兴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张卫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违反董事选任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鉴于上述情况,监事会认为:监事会与会成员完全知悉审议事项,同意立即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中珠集团的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系因控股股东中珠集团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而审议,监事会仅就是否同意召开股东大会事项进行表决;公司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6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0-106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自行

  召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集人和所履行的召集程序

  1、 召集人

  监事会

  2、 履行的召集程序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持有公司474,959,8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833%。2020年9月2日,鉴于公司原董事张明华先生已提出辞职并已公告,为完善公司治理,中珠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事的函》,提议召开中珠医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20年9月7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中珠集团提议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事事项未获通过。详见2020年9月8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101号)。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中珠集团于2020年9月7日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事的函》,提议召开中珠医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在收到提请函后,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股东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鉴于上述情况,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中珠集团的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系因控股股东中珠集团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而审议,监事会仅就是否同意召开股东大会事项进行表决;公司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2020年9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105号)。

  二、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三)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9月28日   10点30 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会议室

  (四)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8日

  至2020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 投票方式涉及征集投票权(如适用)

  不涉及

  三、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0年9月7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中珠集团提议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事事项未获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101号)。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中珠集团再次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事的函》,提议召开中珠医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20年9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105号)。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四、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六、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盛雯

  联系电话:0728-6402068

  传 真:0728-6402099

  登记时间:2020年9月23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6:00

  登记地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

  七、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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