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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0-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紧急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0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守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公司为聚焦制药、医疗器械业务的发展,进一步突出上市公司的主业,公司拟处置铝加工业务,以现金交易方式向湖州市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栋梁铝业有限公司100.00%股权和湖州加成金属涂料有限公司51.00%股权,同时将回收的现金支持盈利水平高的医药制造和医疗器械板块的发展,提高资本回报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按照资产总额、收入和资产净额测算,本次重组拟出售资产的资产净额占公司资产净额的比例超过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为将公司持有的栋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栋梁铝业”)100%股权和湖州加成金属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加成”)51%转让给湖州市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万邦德投资”),具体方案为: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湖州市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2)标的资产

  本公司持有的栋梁铝业100%股权和湖州加成51%股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3)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为湖州万邦德投资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4)交易价格

  栋梁铝业和湖州加成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栋梁铝业整体估值预计为人民币129,000万元,湖州加成整体估值预计人民币5,100万元。拟出售资产预计作价131,601万元,最终交易作价,将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拟出售资产评估报告,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5)款项支付

  湖州万邦德投资于框架协议签署之日5日内向本公司支付人民币500万元履约保证金,该等履约保证金在正式协议签署后转为交易价款,后续款项的支付方式将在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中进行约定,届时将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6)公司为栋梁铝业的借款提供担保的处理

  双方同意,公司为栋梁铝业的借款所提供的担保将继续按照原担保协议的内容履行,且在《重大资产出售框架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公司不会为栋梁铝业的借款提供除已提供担保外的新增担保。

  如果公司因为栋梁铝业的借款提供担保而导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司将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及时向栋梁铝业追偿,如果栋梁铝业自公司提出追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法全额偿还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额的,双方同意,公司有权直接要求交易对方代替栋梁铝业全额支付,交易对方应当自收到公司向交易对方提出代为偿还的书面要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偿还完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7)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为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协议生效后,公司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进行交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8)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的有效期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全部批准,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上述事项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编制了《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本次董事会通过本次交易的预案后,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结束后形成《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并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14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公告编号:2020-077)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资产出售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与湖州市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重大资产出售框架协议》。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与湖州市万邦德投资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对交易价格等其他相关条款予以最终确定,并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经过审慎判断,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将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定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经过审慎判断,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具体分析如下: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守明和庄惠,由于本次交易为交易对手以现金收购上市公司持有的栋梁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湖州加成金属涂料有限公司51%股权,不涉及发行股份。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因此不构成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过审慎判断,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本次拟向湖州市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栋梁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湖州加成金属涂料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2)本次交易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

  (3)本次交易拟剥离公司名下铝加工的业务,使公司聚焦业务于医药行业,进一步突出上市公司的主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同时将回收的现金支持盈利水平高的医药制造和医疗器械板块的发展,提高资本回报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交易对方已作出切实有效的承诺及安排,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四)项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经过审慎判断,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包括公司,标的公司栋梁铝业有限公司、湖州加成金属涂料有限公司,交易对方湖州市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湖州市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 〉第五条相关标准之说明的议案》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相关信息首次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所述标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拟就本次交易事宜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所履行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2)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阶段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具体事宜,前述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聘请或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决定其服务费用,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及申报、审核回复等具体事宜;

  (2)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应修改以及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一切协议、文件及申报材料,全权回复深证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

  (3)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以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事项;

  (4)如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对重大资产重组作出新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根据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5)在本次交易取得所有核准条件后,负责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工作,办理有关政府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6)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在有效期内,公司取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所有批准,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相关授权事项全部完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顺利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同意公司拟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拟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拟聘请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协助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停止子公司上海兴栋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子公司上海兴栋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所从事的贸易业务占用资金规模大,毛利率低,资本回报率低。公司拟停止上海兴栋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业务,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逐步办理清算注销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14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拟停止子公司上海兴栋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尚未完成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等将在《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董事会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0-078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停止子公司上海兴栋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海兴栋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栋铝”)所从事的贸易业务占用资金规模大,毛利率低,资本回报率低。公司拟停止上海兴栋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业务,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逐步办理清算注销事宜。

  一、上海兴栋铝的基本情况

  上海兴栋铝于2005年5月1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铝合金材料及制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木制品、纺织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兴栋资产总额为7,188.21万元,负债总额为1,737.44万元,净资产为5,450.7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6,725.96万元,营业利润541.66万元,净利润386.56万元。

  二、停止上海兴栋铝业务的原因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分为四大板块,一是医药制造板块,主要从事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及化学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二是医疗器械业务板块,主要从事高端医疗器械研制、医疗设备服务和提供医院工程服务等;三是铝加工业务板块,主要从事铝型材、铝板基、铝模板、铝单板和铝家居的生产销售;四是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板块,主要从事铝、铜和锌等大宗商品的贸易业务。

  2020年上半年,公司医药制造板块的收入为36,194.18万元,实现毛利为29,011.04万元,医疗器械板块的收入为24,225.37万元,实现毛利为7,361.64万元。公司医药制造板块和医疗器械板块收入总额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为9.02%,医药制造板块和医疗器械板块毛利额占公司总毛利额的比重为64.60%,医疗制造板块和医疗器械板块虽然收入占公司的收入比重低,但是对公司利润影响大。公司预计医疗行业将在中长期内保持较高的景气度,因此未来将保持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研发资金和流动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实现收入和利润的快速增长。

  2020年上半年,公司铝加工板块的收入为118,573.8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7.71%;实现毛利为15,099.31万元,占公司总毛利额的比重为26.82%。

  2020年上半年,公司有色金属贸易板块业务收入为486,262.9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2.62%;实现毛利为3,012.09万元,占公司总毛利额的比重为5.35%。公司有色金属贸易板块收入规模较大,但是整体盈利能力偏弱,且有色金属贸易业务对公司人员精力和生产经营资金的投入有较高的要求。

  公司看好医疗业务的发展前景,在现有条件下,集中精力和资源做强做大医药制造和医疗器械业务成为较优的选择。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将资源聚焦医药制造和医疗器械业务发展。

  而上海兴栋铝所从事的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毛利率低,资金占用大,资本回报率低,因此公司拟停止上海兴栋铝业务。

  三、停止上海兴栋铝业务的影响

  2019年度及2020年半年度上市公司和上海兴栋铝的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2020年半年度,上海兴栋铝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83.76%,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0.81%,停止上海兴栋铝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较大影响,但对净利润影响较小。

  四、其他事宜

  公司拟停止上海兴栋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业务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逐步办理清算注销事宜。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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