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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100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6日下午15:00开始。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B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林哲莹先生主持。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6名,代表股份数量为3,147,044,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680%。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1名,代表股份数量     2,916,300,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03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65名,代表股份数量230,744,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4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4人,代表股份数量262,60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34%。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147,043,9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2,60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77%;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1%;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1%。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140,849,9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6%;反对1,570,5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1%;弃权4,624,0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56,409,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64108%%;反对1,570,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08%;弃权4,624,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84%。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140,849,9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6%;反对1,570,5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1%;弃权4,624,0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56,409,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64108%%;反对1,570,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08%;弃权4,624,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84%。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140,849,9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6%;反对1,570,5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1%;弃权4,624,0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56,409,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64108%%;反对1,570,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08%;弃权4,624,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84%。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140,846,2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4%;反对1,574,2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2%;弃权4,624,0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56,405,3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63967%;反对1,574,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49%;弃权4,624,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84%。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140,849,9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6%;反对1,570,5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1%;弃权4,624,0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56,409,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64108%%;反对1,570,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08%;弃权4,624,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84%。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140,849,9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6%;反对1,570,5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1%;弃权4,624,0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56,409,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64108%%;反对1,570,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08%;弃权4,624,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84%。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147,043,9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2,60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77%;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1%;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宋红畅律师、张庆洋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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