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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关注到有媒体发布了《阿里出手!增持这家快递巨头,结果,股价大跌了》的文章,文章中提到了“此次阿里增持的平均股价约为8.7元/股, 较昨天的收盘价17.17元下折50%”和“2022年12月27日之前,阿里还有资格向申通购买约20%的股权。如果阿里行权,那么阿里的股份将达到45%,成为申通快递的绝对第一大股东”等相关内容。

  鉴于该文章已被多家媒体进行了转载,为避免对投资者构成误导,公司对上述媒体报道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公司明确声明:文章中部分报道内容与事实不符,对此公司高度关注,现对相关报道内容予以澄清。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与事实不符的事项澄清说明如下:

  1、关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本次行权对应的每股价格

  阿里网络本次行权的交易总价是3,295,192,511元,行权对象为上海德殷德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1”)41.40%的股权,该部分股权对应公司股份数为158,438,024 股,行权均价为20.80元/股,上述媒体报道中的阿里网络增持公司的每股价格为8.70元是明显错误的。

  2、关于本次阿里网络行权后剩余可行权范围

  根据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陈德军、陈小英与阿里网络签署的《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除本次阿里网络已经购买新公司1中41.40%的股权外,阿里网络将有权继续购买上海德殷润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2”)的100%的股权或新设公司2届时持有的4.9%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恭之润”)1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16.1%的上市公司股份,二者累计占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为21%。如果阿里网络全部行使上述的购股权,阿里网络最终将累计持有上市公司46%的股份。

  三、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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