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20-1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正华先生发来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陈正华
性别:男
籍贯:中国
身份证号码:321027196303******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99号省建大厦A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陈正华先生于2020年9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陈正华先生,股东权益变动等事项涉及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柯利达
股 票 代 码:603828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正华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99号省建大厦A座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陈正华,男,1963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能服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均安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扬州熙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华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三板上市公司中能服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4848)30%的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考虑而进行的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继续减持柯利达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人义务持有柯利达股票28,220,0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0%,为柯利达5%以上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柯利达股票23,220,0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2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0年9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除本次减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柯利达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正华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6号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传真:0512-68257827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陈正华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陈正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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