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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4证券简称:弘高创意公告编号:2020-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14:00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紫月路18号院5号楼六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何宁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11,296,9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25,800,523 股的59.5922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45,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11,251,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878 %。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1,273,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0176%;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1.9824%;弃权0,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刘莉、汤馥玮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0-03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光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张光华,男,1972年生,北京市人,曾任联创投资合伙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NQ mobile group 副总裁,新浪微博投资基金顾问,中关村物联网联盟副秘书长,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中关村国际创客中心顾问,中国国际商会理事,美国商会企业代表,北京邮电大学国家科技园顾问,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学院导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企业准油股份(002207.sz)董事长,董事、法人,有丰富的上市公司运营管理以及投资管理相关经验。在互联网、高科技、产业园运营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一定的协同自性,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前瞻性。

  截至本公告日,张光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0-03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光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0-036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及一致行动人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前期因回购质押违约股权面临被司法拍卖风险,公司会定期查询网络挂拍信息。公司于近日查询到以下司法拍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公告主要内容

  

  二、 其他说明

  1、公司总股本1,025,800,523股,弘高慧目与弘高中太为一致行动人,弘高慧目持股310,811,006股,占股30.30%,弘高中太持股300,440,546股,占股29.29%,合计持股611,251,552股,占股59.59%。

  2、以上拍卖的弘高慧目与弘高中太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为首发后限售股,限售原因为业绩承诺未履行,股份尚未解锁。

  3、以上拍卖合计238,392,990股,占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的39.00%%。

  4、控股股东股份目前合计拍卖情况

  

  备注:以上序号1、2、3、4、6为新挂拍的股权拍卖。序号5前期已完成信息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26、027)。

  5、假设以上拍卖成功拍出,未来是否影响控股股东控股地位具有不确定性,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司法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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