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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39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于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00亿元,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4.20%。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补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4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0年9月2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12名,委托出席1名,陈四清董事长委托谷澍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监事会部分成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受陈四清董事长委托,会议由谷澍副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审议《战略风险管理办法(2020年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陈四清董事长、谷澍副董事长和廖林董事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请见附件一。

  三、关于2019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请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

  二、2019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 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及副行长的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的有关薪酬政策执行。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2019年度的全部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副行长2015-2017年任期激励收入已根据其任职时间和任职考核评价结果等情况,于2018年兑现发放。2019年据此另外分别计提易会满先生、谷澍先生、胡浩先生、谭炯先生企业年金单位缴费2.87万元、2.69万元、1.88万元、1.05万元人民币。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2019年度税前薪酬中,50%以上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金额计提于公司账户,将于2020年至2022年视经营业绩情况延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1/3。原首席风险官王百荣先生2019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71.72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税前薪酬实付部分为158.66万元人民币。董事会秘书官学清先生2019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75.40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税前薪酬实付部分为165.93万元人民币。

  4.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行2019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2019年至今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易会满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2019年5月,陈四清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3)2019年6月,胡浩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4)2019年6月,谭炯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5)2019年9月,谭炯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6)2019年11月,廖林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7)2020年2月,胡浩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8)2020年4月,熊燕女士担任本行高级业务总监。

  (9)2020年4月,宋建华先生担任本行高级业务总监。

  (10)2020年4月,王景武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11)2020年4月,王百荣先生担任本行高级业务总监,不再担任首席风险官。

  (12)2020年4月,廖林先生兼任本行首席风险官。

  (13)2020年7月,张文武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14)2020年7月,廖林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15)2020年7月,徐守本先生担任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

  附件二:

  2019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 本行董事长、行长及执行董事的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的有关薪酬政策执行。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及其他董事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2019年度的全部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及执行董事2015-2017年任期激励收入已根据其任职时间和任职考核评价结果等情况,于2018年兑现发放。2019年据此另外分别计提易会满先生、谷澍先生、胡浩先生、谭炯先生企业年金单位缴费2.87万元、2.69万元、1.88万元、1.05万元人民币。

  3. 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度津贴标准为:基本津贴标准为30万元人民币/人/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津贴为5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副主席津贴为4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津贴为3万元人民币/职位/年。

  4. 本行董事的任职起止时间请参见本行2019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2019年至今本行董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易会满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2019年4月,胡祖六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3)2019年4月,洪永淼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4)2019年4月,程凤朝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5)2019年5月,陈四清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6)2019年6月,胡浩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7)2019年6月,谭炯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8)2019年8月,卢永真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9)2019年9月,谭炯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10)2020年1月,冯卫东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1)2020年1月,曹利群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2)2020年2月,胡浩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13)2020年2月,董轼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4)2020年3月,叶东海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5)2020年3月,希拉?C?贝尔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6)2020年7月,廖林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5.  2019年,叶东海先生、卢永真先生、郑福清先生、梅迎春女士、董轼先生和程凤朝先生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6.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部分非执行董事因在除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部分上述董事在该等关联方获取薪酬。除上述情形外,本行董事2019年度均未在本行关联方获取薪酬。

  7. 本行支付的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约为1347万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41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9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5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6名。会议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9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上表中本行监事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2019年度的全部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股东代表监事2019年度税前薪酬合计按照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本行股东代表监事2019年度税前薪酬中,40%以上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金额计提于公司账户,将于2020年至2022年视经营业绩情况延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1/3。股东代表监事张炜先生2019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51.52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税前薪酬实付部分为157.96万元人民币。

  3.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度津贴(税前)按照外部监事基本津贴标准的20%和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上表中的薪酬为其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而获得的津贴,不包含其在本行担任其他职务所获报酬。

  4.外部监事2019年度津贴(税前)按照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津贴标准和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沈炳熙先生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自2016年6月起未从本行领取津贴。

  5.本行监事的任职起止时间请参见本行2019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2020年1月,杨国中先生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监事长。2020年9月,吴翔江先生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9月,惠平监事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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