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12.88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221.25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三位非关联自然人合计持有的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芯源”)10.310%的股权,和购买非关联法人持有的鼎泰芯源2.57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鼎泰芯源12.885%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购买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12.88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9月11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与三位非关联自然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现就本次进展的事项披露如下: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转让方:赵钰、刘鹏、段满龙(甲方)
受让方: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分别持有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25.41%、16.49%、6.17%的股权,分别同意将持有的5.45%、3.54%、1.32%股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分别将所持有的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5.45%、3.54%、1.32%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分别以1,362.50万元、884.00万元、331.00万元的价格购买甲方的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2020年9月25日以现金转帐形式,一次性分别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给甲方。
第二条:承诺与保证
1、甲乙双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均已获得其权力机关的授权、批准。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该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或担保,并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原享有的相应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三条:盈亏分担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其他条款:
(一)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甲乙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二)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由任何一方均可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
(三)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条件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影响
本次收购后,鼎泰芯源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四、备查文件
1、《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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