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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0-050

  

  持股5%以上的股东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5,504,9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05%)的股东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大股东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卓创众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创众银”)、北京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云诺”)和宁波赛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赛客”)发来的《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东名称: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卓创众银、北京云诺、宁波赛客)

  2、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4、拟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拟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拟减持期间

  (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6,952,63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3,905,26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3)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则遵守以下规定:

  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实施,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转让方及受让方于减持后六个月内的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若减持后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受让方于减持后六个月内的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并按照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6年4月21日承诺:

  1、自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自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发股票而成为公司股东之日起三年内,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主动寻求对公司的控制权,继续保持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并且不主动寻求对公司日常经营的控制权。

  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或与相关承诺不一致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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