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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三楼310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汉武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33人,代表股份数量500,604,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9546%。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0人,代表股份数量233,096,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0009%。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数量164,366,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10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数量336,238,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851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李雪莹、王俊宝、景鸿理等241位股东为议案1.00、2.00及3.00的关联股东(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合计持有股份11,727,324股,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四项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0,604,991股。

  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049,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99%;反对4,555,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540,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55%;反对4,555,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049,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99%;反对4,555,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540,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55%;反对4,555,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049,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99%;反对4,555,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540,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55%;反对4,555,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604,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96,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秉、郭佳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南洋股份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5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资本”)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25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股票解除质押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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