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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下属公司与相关绿色产业项目混改的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9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未来随着双方业务合作的逐步实施和深度开展,预计对公司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一、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同时提升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公司”或“乙方”)循环经济产业的战略价值,近日,公司与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省长投集团”或“甲方”)本着“自愿平等、友好合作、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资金、品牌、技术的优势,就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旧电池、报废汽车等“城市矿产”固废、危废处置以及新能源材料制造领域展开战略合作,通过增资扩股、股权收购等方式对公司下属环境业务/绿色产业项目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前提下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3日

  法定代表人:何大春

  注册资本:325,0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宝座11-12楼

  主营业务:对湖北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和基础设施、汽车、石油化工、电子信息产业的投资;风险投资、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土地开发及整理;房地产开发;工业设备及房屋租赁(以上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经营的除外)。

  湖北省长投集团是湖北省委、省政府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的综合投融资平台,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省级投融资主体,主要承担全省长江大保护、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综合服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生物医药制造等重大战略任务,履行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400亿元)、湖北省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100亿元)出资人职责,资产规模1800余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A。

  2、湖北省长投集团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拟通过增资扩股、股权收购等方式参与乙方下属业务/项目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参与乙方环境服务产业的优质资产的混改工作。

  2、双方在全国范围内就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旧电池、报废汽车等“城市矿产”固废、危废处置以及新能源材料制造领域展开项目合作。双方在项目拓展中发挥各自的渠道优势、政府资源、品牌资源,共享项目信息资源,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3、乙方可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共享建设运营管理平台、培训基地等,加强甲方的技术人才培养和交流。

  (二)合作机制

  1、建立互访和联络制度,双方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保持不定期互访和会晤,策划双方的项目合作,针对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2、建立一事一议制度。依据本框架协议的约定,具体合作项目采用一事一议的方法进行磋商,采取“成熟一个、推动一个、实施一个”的方式,推进双方具体合作。

  3、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双方就合作项目进展情况、潜在项目信息、行业动态等方面及时进行交流、沟通,提高合作效率。

  4、建立人员交流机制。双方可根据合作项目的特点和工作的需要,实行人员派驻对方机构工作的方式,指导项目现场运作及具体操作。

  5、双方可根据合作项目的特点和工作的需要,共同设立项目现场运作机构,负责项目事务的具体操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湖北省长投集团是湖北省委、省政府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的综合投融资平台,具有良好的资本与资源优势,公司在资源循环与废物处理领域具有良好的技术、产业和品牌优势,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格林美与湖北省长投集团将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资金、品牌、技术的优势,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聚集资本,打开公司与政府优势投融资平台之间的资本合作通道,探索混改之路,将为公司“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核心发展战略发展提供有效保障,提升公司在资源循环与废物处理领域的资源聚集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资源循环、固废处置及新能源材料业务在湖北及全国范围内做优做强,进一步夯实格林美在中国以及全球循环经济领域的核心地位,有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落实,促进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未来随着双方业务合作的逐步实施和深度开展,预计对公司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湖北省长投集团共同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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