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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09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持有公司1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3%)的股东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振兴投资基金”)计划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37,304,7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产业振兴投资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8日,本次减持计划期满,产业振兴投资基金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8日,产业振兴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03%。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减持计划期间,产业振兴投资基金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产业振兴投资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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