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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推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有效激发企业微观主体活力,切实将“双百行动”改革方案实施落地,公司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经过广泛调查研究、深入思考分析,决定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独立董事意见:“为深化企业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切实将“双百行动”改革方案实施落地,公司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经过调查研究,结合自身实际,在公司领导班子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公司推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通过严格的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有利于激发经营管理人员的潜力和活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 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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