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8,285万元到36,771万元,同比增加50%到65%。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0,919万元到38,054万元,同比增加65%到8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8,285万元到36,771万元,同比增加50%到65%。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0,919万元到38,054万元,同比增加65%到80%。
本次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568万元
(二)每股收益:0.0995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主营业务,前期及本期在建的环保项目竣工陆续投入运营,污水处理量、自来水生产销售量逐步增加,同时部分存量项目水价调整,污水处理收入等相应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体管控,工程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业务收入增加。
3.报告期内,国家在宏观经济方面的相关惠企政策使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增加。
4.公司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强节能降耗、科技创新、管理提升等方面的主动作为,公司各项费用管控良好。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本期非经常损益同比上期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收回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的经营款项,上年冲回以前年度已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导致上年同期非经常损益金额较大。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配售增加股份总数为1,655,142,47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0月16日;
3、本次配售上市后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7,340,590,677股。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股份”、“本公司”、“公司”、“发行人”)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0年9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0号)文件批准。
(三)配股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配股配售的1,655,142,470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20年10月16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20年10月16日
3、股票简称:首创股份
4、股票代码:600008
5、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5,685,448,207股
6、本次配股新增上市股份:1,655,142,470股
7、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7,340,590,677股
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联席主承销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CAPITAL CO., 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首创股份
股票代码:600008
注册资本:568,544.8207万元(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刘永政
董事会秘书:邵丽
证券事务代表:官念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39幢16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
邮政编码:100044
电话号码:010-68356169
传真号码:010-68356197
电子信箱:master@capitalwater.cn
所属行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及投资管理;高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投资咨询;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副食品、包装食品、饮料、家具、工艺美术品、节能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住宿,中餐、西餐,零售酒、进口卷烟、国产卷烟、雪茄烟,美容美发(仅限新大都饭店经营);零售烟(仅限新大都商品部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公司现任监事赵昕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配股发行完成后持有公司股份39,000股。
除此之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一层
注册资本:3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江川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6日
经营范围: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设备、食用油;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零售粮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有关旅游、企业管理、投资方面的咨询;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7,340,590,677股。截至2020年10月9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四、本次配股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实际配售1,655,142,470股,全部配售股份均为网上配售;
2、发行价格:2.29元/股;
3、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募集资金总额情况:3,790,276,256.30元;
5、发行费用总额及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43,611,842.53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每股发行费用为0.03元;
6、募集资金净额:3,746,664,413.77元;
7、募集资金验资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64号《验资报告》;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42元/股(按照2019年年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收益:0.13元/股(按照2019年年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保荐机构及上市保荐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三层
联系电话:010-85130864
传真:010-65608450
保荐代表人:李彦芝、张耀坤
项目协办人:张松
项目经办人员:吴嘉煦、谢鹏、阴浩然、程柏文、陈启强、俞皓南、袁世吉
(二)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
发行人申请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的新增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首创股份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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