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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7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二年度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13日(周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各项规定。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国贸控股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8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125,613,916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07,971,353.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亦将相应调整。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金额,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为准。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编制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编制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公司拟向国贸控股非公开发行125,613,916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

  公司已与国贸控股签署《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具体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拟向国贸控股非公开发行125,613,916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国贸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29.18%。因此国贸控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具体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拟向国贸控股非公开发行125,613,916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次发行前,国贸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29.18%。本次发行完成后,国贸控股持股达到45.52%,持股超过3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鉴于国贸控股承诺自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该等股份,现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国贸控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2)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核准/审批,结合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并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投向等相关事宜;

  (3)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履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4)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登记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锁定、上市手续;

  (5)根据本次发行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总股本等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6)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以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7)如监管部门要求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规定、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8)授权董事会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

  (9)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机制,公司制订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具体内容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二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6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0年10月13日(周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挺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各项规定。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挺毅先生、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国贸控股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8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125,613,916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07,971,353.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亦将相应调整。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金额,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为准。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挺毅先生、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挺毅先生、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编制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挺毅先生、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编制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挺毅先生、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挺毅先生、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公司拟向国贸控股非公开发行125,613,916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

  公司已与国贸控股签署《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具体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挺毅先生、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拟向国贸控股非公开发行125,613,916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国贸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29.18%。因此国贸控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具体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挺毅先生、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拟向国贸控股非公开发行125,613,916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次发行前,国贸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29.18%。本次发行完成后,国贸控股持股达到45.52%,持股超过3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鉴于国贸控股承诺自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该等股份,现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国贸控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挺毅先生、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2)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核准/审批,结合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并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投向等相关事宜;

  (3)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履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4)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登记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锁定、上市手续;

  (5)根据本次发行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总股本等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6)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以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7)如监管部门要求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规定、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8)授权董事会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

  (9)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本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机制,公司制订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具体内容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0年10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1-13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7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国贸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29.18%的股份。

  本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国贸控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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