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0-11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0年10月15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1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8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重庆荣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荣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度借款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重庆荣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荣乾”)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41,414万元和对全资下属公司河南荣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荣福”)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8,786万元一并调剂至控股下属公司南通市荣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市荣达通”),并由公司为南通市荣达通在上述范围内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通市荣达通的其他股东南京苏荣达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南通市荣达通的1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担保金额不超过50,2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72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重庆荣乾、河南荣福均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南通市荣达通为公司的控股下属公司,且南通市荣达通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上述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调剂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二)《关于对山西荣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度借款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对控股下属公司山西荣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荣太”)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8,500万元调剂至控股下属公司岳阳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岳阳融盛”),并由公司为岳阳融盛在上述范围内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岳阳融盛的其他股东香河荣安创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益阳赫山区荣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将其持有的岳阳融盛的1.52%、0.87%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担保金额不超过8,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72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山西荣太、岳阳融盛均为公司的控股下属公司,且双方资产负债率均已超过70%,上述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调剂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三)《关于对山西荣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荣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濮阳荣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漯河市盛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亿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度借款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对控股下属公司山西荣太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66,500万元、对全资下属公司河南荣福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16,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濮阳荣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荣佑”)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20,900万元、对全资下属公司漯河市盛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盛旭”)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60,000万元和对控股下属公司浙江亿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亿伟”)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18,000万元一并调剂至全资下属公司惠州市金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金泓”),并由公司为惠州金泓在上述范围内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81,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72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河南荣福、漯河盛旭、惠州金泓均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山西荣太、浙江亿伟均为公司的控股下属公司,濮阳荣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各方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上述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调剂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四)《关于对香河茂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邹平市城投齐运房地产有限公司2020年度借款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香河茂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茂胜”)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20,000万元和对全资下属公司邹平市城投齐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平齐运”)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47,600万元一并调剂至公司控股下属公司沧州盛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盛钰”),并由公司为沧州盛钰在上述范围内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沧州盛钰的全资股东沧州中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中实”)的其他股东沧州博悦威商贸有限公司、北京荣盛恒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泊头荣合盈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香河荣安创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沧州中实的40%、10%、0.83%、0.57%股权分别质押给公司,作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担保金额不超过67,6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72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香河茂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邹平齐运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沧州盛钰为公司的控股下属公司,且沧州盛钰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上述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调剂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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