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0-10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3,9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银河金山”收益凭证
● 委托理财期限:1年以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预案》。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项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下,将部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1.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2.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财务运营中心严格按照《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操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理财产品风险、投向、收益评估,相关投资理财申请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购买理财产品后,财务运营中心及时进行跟踪,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理财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对各项理财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理财可能面临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3. 授权期间,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4. 公司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及规范。
公司对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 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和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东亚银行有限公司(00023.HK)、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988.SH)、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881.SH),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人民币33,9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97,140.43万元的34.90%,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无重大影响,委托理财的购买和收回会影响现金流量产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流入,委托理财产生的投资收益会增加公司净利润。
(三) 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五、 风险提示
(一) 利率风险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出现波动,可能导致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二) 流动性风险
若公司经营突发发生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三) 政策风险
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预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信用级别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意见。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号)。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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